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 (略) 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加快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和资金支出的通知》(桂商运发〔2024〕112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效益,请各县(市、区)、 (略) 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继续做好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提升米、面、油、肉、蛋、奶、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能力,构建“布局结构合理、网络支撑有力、物流配送顺畅、运转高效安全”的流通保供体系。一是提升 (略) 场流通保供能力,二是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三是强化 (略) 络网点建设,四是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五是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六是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1月后开工至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在2023年4月10日前已建成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项目有效投资
本次主要申报有效投资应不小于#的项目。
请各县(市、区)、 (略) 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加强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项目的征集、核实等工作,并于2024年11月31日前将申报材 (略) (略) 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地址: (略) (略) (略) 政府1号楼#。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辉,#
附件:1.项目承诺书
2.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交材料清单
3.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储备项目清单汇总表
2024年11月18日
各县(市、区)、 (略) 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加快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和资金支出的通知》(桂商运发〔2024〕112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效益,请各县(市、区)、 (略) 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继续做好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提升米、面、油、肉、蛋、奶、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能力,构建“布局结构合理、网络支撑有力、物流配送顺畅、运转高效安全”的流通保供体系。一是提升 (略) 场流通保供能力,二是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三是强化 (略) 络网点建设,四是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五是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六是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1月后开工至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在2023年4月10日前已建成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项目有效投资
本次主要申报有效投资应不小于#的项目。
请各县(市、区)、 (略) 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加强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项目的征集、核实等工作,并于2024年11月31日前将申报材 (略) (略) 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地址: (略) (略) (略) 政府1号楼#。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辉,#
附件:1.项目承诺书
2.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交材料清单
3.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储备项目清单汇总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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