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六溴环十二烷相关行业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COP6)审议并通过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约》附件A。2016年7月2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要求禁止HBCD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保留其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烯(EPS)和挤塑聚苯#烯(XPS)的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该《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6日对中国生效。
为推动HBCD淘汰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开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根据项目工作计划,拟委托一家国内机构开展HBCD相关行业监管能力建设。通过了解HBCD历史使用情况,制定相关行业HBCD限值,编制溴代阻燃剂执法规范,提升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效预防国内HBCD的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避免含HBCD废物非法回用造成的污染,确保HBCD履约工作顺利开展。
本项目工作大纲请见征询文件。
一、主要工作内容
1.HBCD历史使用情况调研;
2.聚苯#烯塑料泡沫中六溴环十二烷限值研究;
3.编制《溴系阻燃剂执法手册》;
4.开展执法要点培训。
二、主要产出
1.项目实施方案;
2.《HBCD历史使用情况调研工作报告》(包括检测报告);
3.《聚苯#烯泡沫塑料 六溴环十二烷限值》(征求意见稿);
4.《溴系阻燃剂执法手册》;
5.培训材料及培训总结。
产出2-5最终成果需提供中英文版本。
三、工作时间
本项目实施周期预计为15个月。
四、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具备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项目经验;
2.承担过化学品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
3.参与过国际合作项目优先。
项目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化学、质量安全研究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
2)熟悉国内外化学品环境管理政策要求;
3)具有化学品相关行业监督管理研究或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优先。
项目成员(至少3人):
1)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环境、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备丰富的POPs类检测/科研项目经验;
3)在化 (略) 场监管领域有多年研究基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
4)了解国内外化学品管理和法律法规制定要求。
五、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 (略) 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4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女士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xiao.*@*ttp://**
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 (略) (略) 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wang.*@*ttp://**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 (略) 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 (略) 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COP6)审议并通过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约》附件A。2016年7月2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要求禁止HBCD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保留其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烯(EPS)和挤塑聚苯#烯(XPS)的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该《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6日对中国生效。
为推动HBCD淘汰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开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根据项目工作计划,拟委托一家国内机构开展HBCD相关行业监管能力建设。通过了解HBCD历史使用情况,制定相关行业HBCD限值,编制溴代阻燃剂执法规范,提升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效预防国内HBCD的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避免含HBCD废物非法回用造成的污染,确保HBCD履约工作顺利开展。
本项目工作大纲请见征询文件。
一、主要工作内容
1.HBCD历史使用情况调研;
2.聚苯#烯塑料泡沫中六溴环十二烷限值研究;
3.编制《溴系阻燃剂执法手册》;
4.开展执法要点培训。
二、主要产出
1.项目实施方案;
2.《HBCD历史使用情况调研工作报告》(包括检测报告);
3.《聚苯#烯泡沫塑料 六溴环十二烷限值》(征求意见稿);
4.《溴系阻燃剂执法手册》;
5.培训材料及培训总结。
产出2-5最终成果需提供中英文版本。
三、工作时间
本项目实施周期预计为15个月。
四、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具备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项目经验;
2.承担过化学品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
3.参与过国际合作项目优先。
项目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化学、质量安全研究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
2)熟悉国内外化学品环境管理政策要求;
3)具有化学品相关行业监督管理研究或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优先。
项目成员(至少3人):
1)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环境、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备丰富的POPs类检测/科研项目经验;
3)在化 (略) 场监管领域有多年研究基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
4)了解国内外化学品管理和法律法规制定要求。
五、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 (略) 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4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女士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xiao.*@*ttp://**
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 (略) (略) 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wang.*@*ttp://**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 (略) 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 (略) 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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