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按期完成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上架》的工作,我局研究决定,招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
一、选择内容: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确定形式: (略) 机关纪委,不动产登记中心派3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业绩资料择优公开选定一个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编写单位介绍和业绩情况等,相关资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市政务中心一层。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李换君,联系电话: 0350-(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按期完成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上架》的工作,我局研究决定,招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
一、选择内容: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确定形式: (略) 机关纪委,不动产登记中心派3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业绩资料择优公开选定一个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编写单位介绍和业绩情况等,相关资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市政务中心一层。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李换君,联系电话: 0350-(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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