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法院住宅楼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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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法院住宅楼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镇安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镇安县电信局住宅楼老旧小区、法院住宅楼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016

项目名称: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元

采购需求:

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燃气管道铺设、外墙改造、室外工程、室外电气安装、室外给排水、绿化等

标包1(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34元

标包1最高限价:*.3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建筑工程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_标包11项

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34*.34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分公司 (略) 营业执照、针对本 (略) 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提供已缴纳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① 新成立企业(成立一个月内)暂无纳税提供说明加盖公章;②零报税提供申报成果的凭证;③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已受理的凭证;④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6)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qualification)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

地址: (略) 镇 (略) 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成 (略)

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方式:0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泓铭

联系方式:0914-*

陕西隆成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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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016

项目名称: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元

采购需求:

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燃气管道铺设、外墙改造、室外工程、室外电气安装、室外给排水、绿化等

标包1(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34元

标包1最高限价:*.3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建筑工程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_标包11项

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34*.34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镇 (略) 住宅楼 (略) 、法院住宅楼 (略) 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分公司 (略) 营业执照、针对本 (略) 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提供已缴纳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① 新成立企业(成立一个月内)暂无纳税提供说明加盖公章;②零报税提供申报成果的凭证;③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已受理的凭证;④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6)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qualification)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 (略) 改造办公室

地址: (略) 镇 (略) 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成 (略)

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略) 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方式:0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泓铭

联系方式:0914-*

陕西隆成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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