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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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招标编号: 21-04-04A-2024-D-C*),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招标编号:21-04-04A-2024-D-C*

1.1.2 项目性质:服务

1.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期采购内容为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其中主要开发内容包括策略分析运营子系统、短信采集监测子系统及其中的短信数据采集等主要业务模块的迭代升级。

1.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元,为2024年开发工作量报价;2025年执行上限金额不超过上年度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框架协议订单时间为准)前的消息类系统开发项目案例。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及国 (略) 全 (略) 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②如为框架协议,除关键页扫描件外,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结算单据/发票的扫描件及国 (略) 全 (略) 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发票/结算单据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 (略) 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 投标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方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件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1)请 (略) 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进行以下操作,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在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获取标书申请, (略) 上支付(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进入“我的费用支付”功能,找到尚未完成的订单,重复以上第二步。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 (略) 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沃支付( (略) )客服电话:*转4;)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注: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支付成功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本项目则登记成功。

(略) 使用指南:http://**

4.1.3 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4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 (略) ,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准时参加并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金融大街21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室

联 系 人:李鹏、陈鑫、刘冰欣、*梦、盛菲、宋晋刚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8.异议接收方式

8.1 异议接收人:李鹏

8.2 接收异议电话及邮箱:010-*,*@*63.com

8.3 监督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18日


,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略)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招标编号: 21-04-04A-2024-D-C*),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招标编号:21-04-04A-2024-D-C*

1.1.2 项目性质:服务

1.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期采购内容为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其中主要开发内容包括策略分析运营子系统、短信采集监测子系统及其中的短信数据采集等主要业务模块的迭代升级。

1.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元,为2024年开发工作量报价;2025年执行上限金额不超过上年度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框架协议订单时间为准)前的消息类系统开发项目案例。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及国 (略) 全 (略) 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②如为框架协议,除关键页扫描件外,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结算单据/发票的扫描件及国 (略) 全 (略) 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发票/结算单据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 (略) 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 投标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方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件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1)请 (略) 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进行以下操作,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在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获取标书申请, (略) 上支付(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进入“我的费用支付”功能,找到尚未完成的订单,重复以上第二步。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 (略) 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沃支付( (略) )客服电话:*转4;)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注: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支付成功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本项目则登记成功。

(略) 使用指南:http://**

4.1.3 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4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 (略) ,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准时参加并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金融大街21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室

联 系 人:李鹏、陈鑫、刘冰欣、*梦、盛菲、宋晋刚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8.异议接收方式

8.1 异议接收人:李鹏

8.2 接收异议电话及邮箱:010-*,*@*63.com

8.3 监督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18日


,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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