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划线及绿化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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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划线及绿化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各供应商:

(略) 需要,拟对“车位划线及绿化维护” (略) 内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需求信息
(一)工程量清单
编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铲除:车位线及边线
线宽15cm
400

2
(略) 坝
高压水冲洗
4000
淤泥清运
3
车位划线
热熔漆
线宽15cm
1000
车位90个、非机动车线、导向标示线
4
绿化维护
树木修剪、清杂
1
含清运费
5
天竺桂灭害
切除枯死部分、施药4次
30

总控制价(元)#.00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实施项目,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2、供应商须按要求供应实施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设计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安全责任:项目在施工、运输等整个活动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和文明施工,做好防护措施,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纠纷、安全及事故等,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4、车位划线标准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文件第4.12条执行;

5、使用标线涂料应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280-2022)文件规定;

6、车位标线质量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2009)文件规定;

7、清除旧线方式:按量按实际情况定方式。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

1.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2供应商报价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极端天气除外)。

3、付款方式: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4、项目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供应商人员、财产和第三方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 (略) 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利害关系授 (略) 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3、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人和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表(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6、无利害关系承诺书(见附件4);

7、承诺函(见附件5);

8、报价表(见附件6);

9、实际性要求应答表(见附件7);

10、报名项目的实施清单;

11、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所 (略) 鲜章,未加盖鲜章的资料视为无效;文件须装袋密封、 (略) 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请潜在供应商编辑短信“车位划线及绿化维护项目+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收到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五、评选办法

(一)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六、请投标单位务必在2024年11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将相关资质通过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至三台县塔山 (略) 住院部五楼采购办,合格后方获得询价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邮件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

邮寄地址: (略) 三台县塔山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各供应商:

(略) 需要,拟对“车位划线及绿化维护” (略) 内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需求信息
(一)工程量清单
编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铲除:车位线及边线
线宽15cm
400

2
(略) 坝
高压水冲洗
4000
淤泥清运
3
车位划线
热熔漆
线宽15cm
1000
车位90个、非机动车线、导向标示线
4
绿化维护
树木修剪、清杂
1
含清运费
5
天竺桂灭害
切除枯死部分、施药4次
30

总控制价(元)#.00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实施项目,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2、供应商须按要求供应实施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设计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安全责任:项目在施工、运输等整个活动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和文明施工,做好防护措施,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纠纷、安全及事故等,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4、车位划线标准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文件第4.12条执行;

5、使用标线涂料应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280-2022)文件规定;

6、车位标线质量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2009)文件规定;

7、清除旧线方式:按量按实际情况定方式。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

1.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2供应商报价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极端天气除外)。

3、付款方式: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4、项目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供应商人员、财产和第三方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 (略) 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利害关系授 (略) 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3、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人和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表(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6、无利害关系承诺书(见附件4);

7、承诺函(见附件5);

8、报价表(见附件6);

9、实际性要求应答表(见附件7);

10、报名项目的实施清单;

11、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所 (略) 鲜章,未加盖鲜章的资料视为无效;文件须装袋密封、 (略) 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请潜在供应商编辑短信“车位划线及绿化维护项目+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收到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五、评选办法

(一)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六、请投标单位务必在2024年11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将相关资质通过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至三台县塔山 (略) 住院部五楼采购办,合格后方获得询价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邮件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

邮寄地址: (略) 三台县塔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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