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灵芝乡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灵芝乡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灵芝乡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静宁县灵芝乡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对灵芝乡域内规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优质青贮饲草,共计625吨。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中国 (略) ”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9至2024-11-2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 (略) (http://**)点击该公告页面的“我要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9 09:00:0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29 09:00:00
地点: (略) 公共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略) 静宁县分中心:http://**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
③中国 (略) 网址: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灵芝乡灵芝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众康 (略)
地 址: (略) 静宁县城关镇 (略) 家属楼四单元301室商铺
联系方式: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招弟
电 话:0933-*
静宁县灵芝乡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静宁县灵芝乡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对灵芝乡域内规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优质青贮饲草,共计625吨。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中国 (略) ”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9至2024-11-2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 (略) (http://**)点击该公告页面的“我要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9 09:00:0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29 09:00:00
地点: (略) 公共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略) 静宁县分中心:http://**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
③中国 (略) 网址: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灵芝乡灵芝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众康 (略)
地 址: (略) 静宁县城关镇 (略) 家属楼四单元301室商铺
联系方式: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招弟
电 话: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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