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合肥市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 (略) 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3.项目单位: (略) (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元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项目内容:20 (略) 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
8.项目周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0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1.慈善组织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抽查指标及工作方案进行评估工作。 (略) 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13家慈善组织(以下简称“参评慈善组织”)采取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访谈反馈等方式对其组织机构建设、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活动开展、慈善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业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完成监督检查,形成本次专项评估抽查情况报告,并向参评组织反馈问题及整改意见。
2.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抽查指标及工作方案进行评估工作。 (略) (略) 登记设立的7家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抽取15%活动较多、影响较 (略) 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139家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和机构(包括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 (略) 、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采用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当面询问等检查方式开展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情况进行抽查。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业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完成监督检查,形成本次专项评估抽查情况报告,并向参评组织反馈问题及整改意见。
三、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为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人员配置应设:项目专职负责人1名,以及由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及以上级别人员、社区服务专项能力的持证人员、社会工作师组成项目团队(注:投标单位不得配备在被抽查对象单位任职的专兼职人员。项目团队成员在签定服务实施合同前、 (略) 核定为准)。
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0日(完成节点最终以工作节点计划要求为准)。
3.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报价,即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服务费、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合同价全额税费、利润等全部支出,合同价为含税价。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报价风险。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要求和保障能力的社会组织,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中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属于本次被抽查范围内的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包括有业务活动合作关联的组织机构)不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有效报价不足三家,取消本次招标。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截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略) A3-305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11月22日上午
2.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兰兰
联系电话:0551-#
附件:评分细则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 (略) 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3.项目单位: (略) (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元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项目内容:20 (略) 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
8.项目周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0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1.慈善组织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抽查指标及工作方案进行评估工作。 (略) 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13家慈善组织(以下简称“参评慈善组织”)采取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访谈反馈等方式对其组织机构建设、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活动开展、慈善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业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完成监督检查,形成本次专项评估抽查情况报告,并向参评组织反馈问题及整改意见。
2.志愿服务组织评估抽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抽查指标及工作方案进行评估工作。 (略) (略) 登记设立的7家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抽取15%活动较多、影响较 (略) 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139家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和机构(包括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 (略) 、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采用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当面询问等检查方式开展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情况进行抽查。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业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完成监督检查,形成本次专项评估抽查情况报告,并向参评组织反馈问题及整改意见。
三、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为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人员配置应设:项目专职负责人1名,以及由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及以上级别人员、社区服务专项能力的持证人员、社会工作师组成项目团队(注:投标单位不得配备在被抽查对象单位任职的专兼职人员。项目团队成员在签定服务实施合同前、 (略) 核定为准)。
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0日(完成节点最终以工作节点计划要求为准)。
3.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报价,即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服务费、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合同价全额税费、利润等全部支出,合同价为含税价。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报价风险。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要求和保障能力的社会组织,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中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属于本次被抽查范围内的慈善与志愿服务组织(包括有业务活动合作关联的组织机构)不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有效报价不足三家,取消本次招标。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截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略) A3-305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11月22日上午
2.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兰兰
联系电话:0551-#
附件:评分细则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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