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邀请公告
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邀请公告
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邀请公告
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
2、项目概况: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村委会广场硬化,长50米,宽30米,厚15公分,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
3、工程控制价:(略).29元;下浮13% ;以(略).68元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4、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均无息)。
5、工期: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给被邀请单位邮箱。
2、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0日15时30分;地点: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民委员会
地 址:凤阳县刘府镇
联系人:张书记
电 话:(略)
代理机构:中安 (略)
地 址:凤阳县府 (略) 129号
联系人:汪工
电 话:(略)
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邀请公告
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
2、项目概况:刘府镇陈圩村委会广场硬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村委会广场硬化,长50米,宽30米,厚15公分,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
3、工程控制价:(略).29元;下浮13% ;以(略).68元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4、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均无息)。
5、工期: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给被邀请单位邮箱。
2、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0日15时30分;地点: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民委员会
地 址:凤阳县刘府镇
联系人:张书记
电 话:(略)
代理机构:中安 (略)
地 址:凤阳县府 (略) 129号
联系人: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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