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的通知
关于申报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及自然人: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现将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建设质量强县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萧政发〔2024〕4号)要求,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一年以上(国家认监委查询有效状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元;对首次获得有机产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防腐企业分级服务认证及高端服务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元;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包括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元。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填写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3.申报企业所获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证书;
4.企业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送至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5 (略) 场 (略) 四楼质量与认证监管股。
联系电话:0557-#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1.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建设质量强县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萧政发〔2024〕4号).pdf
??????2.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略) 场 (略)
2024年11月18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及自然人: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现将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建设质量强县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萧政发〔2024〕4号)要求,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一年以上(国家认监委查询有效状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元;对首次获得有机产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防腐企业分级服务认证及高端服务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元;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包括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元。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填写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3.申报企业所获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证书;
4.企业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送至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5 (略) 场 (略) 四楼质量与认证监管股。
联系电话:0557-#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1.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建设质量强县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萧政发〔2024〕4号).pdf
??????2.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略) 场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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