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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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学院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 (略)

地址:广西壮 (略) (略) 鹿寨县鹿寨 (略) 30号(办公楼)2楼

邮证编码:/

法定代表人:王掌印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名称: (略) 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GXDY

收到质疑函时间:2024年11月5日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贵单位以邮寄方式送达的 (略) 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编号:*-*-GXDY)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原件。对贵单位 (略) 向采购人汇报,经我方与采购人认真核实,现就质疑问题进行答复,具体情况如下:

三、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P36附件1:搬迁清单(最终以现场对接为准),搬迁清单以现场对接为准,属于采购需求不明确,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及《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已经清晰地界定了本项目的性质与范畴。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涵盖了精密仪器、非精密仪器、实验台、实验室玻璃器皿、办公设施等货物的搬迁工作,同时注明了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搬迁。且明确了主要服务内容涉及实验室大量仪器设备搬运前运行性能确认、拆卸、封装搬运和搬迁后安装调试、恢复原状及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后续维保等服务。这表明项目的整体框架与核心需求已明确呈现给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组织现场考察(组织考察时间及地点均在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本项目现场考察的安排旨在为供应商提供更为直观、精准的项目信息,使供应商能够深入了解搬迁现场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响应方案。而采购文件中的搬迁清单,其主要作用是为供货商提供一个初步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引,并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项目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对所有供应商均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均提供了相同的信息获取渠道与参与机会,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P34/3.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所有货物搬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即100%的合同款。付款条件不合理,属于歧视中小企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2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未对付款条件作出具体的、统一的限定性说明。

本项目搬迁精密仪器总计130台,总价值4000多万元,最高单台价格为*元,平均单台价格*元。迁移过程中,发生丢失的,由供应商负责等价赔偿;发生破损及设备故障的,经与采购人协商后由供应商修复,无法修复的,由供应商负责等价赔偿。采购人设定的付款条件是充分考虑到项目的整体实施周期、风险把控以及最终成果交付等多方面因素后确定的,是为了能够有效激励供应商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并达成预期目标。这并非歧视中小企业,而是为了保障项目整体利益以及采购人合法权益所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P133 2.履约能力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需覆盖实验室仪器搬迁或仪器仪表运行技术等相关服务,视为有效证书,认证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每个证书得1分,共计3分。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3答复:

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涵盖了精密仪器、非精密仪器、实验台、实验室玻璃器皿、办公设施等货物的搬迁工作。主要服务内容涉及实验室大量仪器设备搬运前运行性能确认、拆卸、封装搬运和搬迁后安装调试、恢复原状及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后续维保等服务。

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认证内容需覆盖实验室仪器搬迁或仪器仪表运行技术等相关服务,均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及切实的实际需求存在紧密关联性,与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相关,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P1333.同类项目业绩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案例,同类项目业绩指至少包含一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液相质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的安装、调试服务或搬运服务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销售项目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运维服务。每提供一项业绩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4答复:

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项目除了搬运环节外,更多集中在各类精密仪器“搬迁前状态的检测、性能确认、搬迁后的安装调试、仪器故障的维修并确保其恢复到搬迁前的状态及精度”这一环节,而且本项目还需供应商在搬迁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供所涉及的精密仪器的维保服务。此次搬迁的设备种类繁杂、数量庞大,仪器设备价值极高。同类项目业绩中所列举的设备均为此次搬迁清单里价值较高的设备,其总价值远远超过项目采购预算,况且此类设备是采购人科研工作的关键工具。

要求供应商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至少包含一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液相质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的安装、调试服务或搬运服务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销售项目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运维服务,同类项目业绩中所列举的设备均为此次搬迁清单中的设备,该要求与项目本身具备的技术管理特点及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存在歧视中小企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5:

招标文件:P133 4.用户评价提供满足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有效业绩的使用用户评价,每提供一个类似或“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使用用户评价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须提供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评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表达满意度的词语,由评委参照以上评价等级程度认定对应的评价等级。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5答复:

用户评价体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履约能力,也能够反映出供应商的验收工作是否规范,以及已服务过的客户是否认可供应商。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及实际需求紧密关联,与实际需要相适应,合理且合法,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6:

招标文件:P133 5.技术团队评审/职称系列(专业)要求与项目相关

职称系列(专业)没有细化量化,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6答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依据相关规定与标准,对职称系列有着系统且明确的划分种类。在本项目中,与项目相关的职称系列(专业)并非无据可依或随意评判。评审专家将基于其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以及对项目深入透彻的理解,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职称系列(专业)与项目的相关性进行严谨且全面的讨论评审,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7:

招标文件:P133 5.技术团队评审/职称系列(专业)要求与项目相关

职称系列(专业)没有细化量化,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7答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依据相关规定与标准,对职称系列有着系统且明确的划分种类。在本项目中,与项目相关的职称系列(专业)并非无据可依或随意评判。评审专家将基于其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以及对项目深入透彻的理解,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职称系列(专业)与项目的相关性进行严谨且全面的讨论评审,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8:

招标文件P127 10.售后服务方案 三档(6分):售后服务方案极为完善、细致入微,每一项服务内容都有详尽的流程和标准。承诺真实可靠,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具有极高的可信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对技术人员的资质进行详细列举,包括拥有相关专业证书、参与过重大项目的经历等,能够针对各种复杂情况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等。整体方案的可实施性极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始终保持在一流水平。例如在技术问题解决方面,能够做到即时响应、精准诊断,并能针对项目特性迅速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完全满足项目招标的各项要求。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8答复: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科研实验室搬迁服务,主要内容涉及实验室大量仪器设备搬运前运行性能确认、拆卸、封装搬运和安装调试、恢复原状及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后续维保等服务。而售后服务是科研实验室正常运转的保障,该评分要求与本项目紧密相关,符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单位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 (略)

2024年11月14日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 (略)

地址:广西壮 (略) (略) 鹿寨县鹿寨 (略) 30号(办公楼)2楼

邮证编码:/

法定代表人:王掌印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名称: (略) 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GXDY

收到质疑函时间:2024年11月5日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贵单位以邮寄方式送达的 (略) 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编号:*-*-GXDY)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原件。对贵单位 (略) 向采购人汇报,经我方与采购人认真核实,现就质疑问题进行答复,具体情况如下:

三、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P36附件1:搬迁清单(最终以现场对接为准),搬迁清单以现场对接为准,属于采购需求不明确,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及《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已经清晰地界定了本项目的性质与范畴。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涵盖了精密仪器、非精密仪器、实验台、实验室玻璃器皿、办公设施等货物的搬迁工作,同时注明了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搬迁。且明确了主要服务内容涉及实验室大量仪器设备搬运前运行性能确认、拆卸、封装搬运和搬迁后安装调试、恢复原状及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后续维保等服务。这表明项目的整体框架与核心需求已明确呈现给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组织现场考察(组织考察时间及地点均在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本项目现场考察的安排旨在为供应商提供更为直观、精准的项目信息,使供应商能够深入了解搬迁现场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响应方案。而采购文件中的搬迁清单,其主要作用是为供货商提供一个初步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引,并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项目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对所有供应商均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均提供了相同的信息获取渠道与参与机会,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P34/3.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所有货物搬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即100%的合同款。付款条件不合理,属于歧视中小企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2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未对付款条件作出具体的、统一的限定性说明。

本项目搬迁精密仪器总计130台,总价值4000多万元,最高单台价格为*元,平均单台价格*元。迁移过程中,发生丢失的,由供应商负责等价赔偿;发生破损及设备故障的,经与采购人协商后由供应商修复,无法修复的,由供应商负责等价赔偿。采购人设定的付款条件是充分考虑到项目的整体实施周期、风险把控以及最终成果交付等多方面因素后确定的,是为了能够有效激励供应商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并达成预期目标。这并非歧视中小企业,而是为了保障项目整体利益以及采购人合法权益所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P133 2.履约能力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需覆盖实验室仪器搬迁或仪器仪表运行技术等相关服务,视为有效证书,认证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每个证书得1分,共计3分。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3答复:

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涵盖了精密仪器、非精密仪器、实验台、实验室玻璃器皿、办公设施等货物的搬迁工作。主要服务内容涉及实验室大量仪器设备搬运前运行性能确认、拆卸、封装搬运和搬迁后安装调试、恢复原状及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后续维保等服务。

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认证内容需覆盖实验室仪器搬迁或仪器仪表运行技术等相关服务,均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及切实的实际需求存在紧密关联性,与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相关,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P1333.同类项目业绩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案例,同类项目业绩指至少包含一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液相质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的安装、调试服务或搬运服务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销售项目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运维服务。每提供一项业绩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4答复:

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搬迁采购项目,项目除了搬运环节外,更多集中在各类精密仪器“搬迁前状态的检测、性能确认、搬迁后的安装调试、仪器故障的维修并确保其恢复到搬迁前的状态及精度”这一环节,而且本项目还需供应商在搬迁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供所涉及的精密仪器的维保服务。此次搬迁的设备种类繁杂、数量庞大,仪器设备价值极高。同类项目业绩中所列举的设备均为此次搬迁清单里价值较高的设备,其总价值远远超过项目采购预算,况且此类设备是采购人科研工作的关键工具。

要求供应商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至少包含一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液相质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的安装、调试服务或搬运服务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销售项目中含安装、调试服务或运维服务,同类项目业绩中所列举的设备均为此次搬迁清单中的设备,该要求与项目本身具备的技术管理特点及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存在歧视中小企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5:

招标文件:P133 4.用户评价提供满足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有效业绩的使用用户评价,每提供一个类似或“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使用用户评价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须提供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评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表达满意度的词语,由评委参照以上评价等级程度认定对应的评价等级。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5答复:

用户评价体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履约能力,也能够反映出供应商的验收工作是否规范,以及已服务过的客户是否认可供应商。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及实际需求紧密关联,与实际需要相适应,合理且合法,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6:

招标文件:P133 5.技术团队评审/职称系列(专业)要求与项目相关

职称系列(专业)没有细化量化,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6答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依据相关规定与标准,对职称系列有着系统且明确的划分种类。在本项目中,与项目相关的职称系列(专业)并非无据可依或随意评判。评审专家将基于其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以及对项目深入透彻的理解,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职称系列(专业)与项目的相关性进行严谨且全面的讨论评审,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7:

招标文件:P133 5.技术团队评审/职称系列(专业)要求与项目相关

职称系列(专业)没有细化量化,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7答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依据相关规定与标准,对职称系列有着系统且明确的划分种类。在本项目中,与项目相关的职称系列(专业)并非无据可依或随意评判。评审专家将基于其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以及对项目深入透彻的理解,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职称系列(专业)与项目的相关性进行严谨且全面的讨论评审,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8:

招标文件P127 10.售后服务方案 三档(6分):售后服务方案极为完善、细致入微,每一项服务内容都有详尽的流程和标准。承诺真实可靠,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具有极高的可信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对技术人员的资质进行详细列举,包括拥有相关专业证书、参与过重大项目的经历等,能够针对各种复杂情况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等。整体方案的可实施性极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始终保持在一流水平。例如在技术问题解决方面,能够做到即时响应、精准诊断,并能针对项目特性迅速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完全满足项目招标的各项要求。

事实依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8答复: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科研实验室搬迁服务,主要内容涉及实验室大量仪器设备搬运前运行性能确认、拆卸、封装搬运和安装调试、恢复原状及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后续维保等服务。而售后服务是科研实验室正常运转的保障,该评分要求与本项目紧密相关,符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贵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单位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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