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KT-ZB-GC-2024-046
本招标项目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西藏开投那曲河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100MW熔盐塔式光热电站位 (略) 安多县帕那镇东部约17. (略) ,为唐古 (略) ,地貌类型为河流侵蚀堆积宽谷地貌, (略) 地形较平坦,局部略有起伏。场址海拔高程在4645m-4657m之间,总体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缓倾,坡度平缓,整体自然坡度约为0.5-1.0%。 (略) 部发育有宽浅冲沟,冲沟一般宽约5m-10m,深一般0.3m-0.5m。场地当 (略) 草场,植被以草甸为主,地表出露地层主要为耕植土层,浅黄色,稍湿,松散,以粉细砂为主。
项目光热发电工程装机规模1×100MW,采用熔盐 (略) 线,镜场总采光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储热时长不小于8h(以汽轮机额定效率折算等效储热8h),储热介质与传热介质均选用二元熔盐,其质量组分40%KNO3+60%NaNO3。本项目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组接线,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GIS采用电缆出线接入到光伏项目配套的220kV升压站,出线长度约1.6km(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光热发电工程集控中心可以实现对一期125MW光伏、二期275MW光伏+100MW光热、新能源100MW的集中监视与控制。
配套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利用已建成110kV升压站预留场地及新增征地建设。规划建设2台200MVA主变压器,本期建成2台,其中1台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另1台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侧电气主接线为单母线接线,规划1回出线及1回100MW光热进线;110kV侧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规划1回电缆进线(一期125MW光伏工程);升压汇集站电气主接线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配套改造110kV升压站工程,对已建成110kV升压站进行改造,改造110kV升压站位于新建220kV升压站南侧,原110kV升压站,110kV侧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架空出线,本期将110kV架空出线形式改为电缆出线,采用110kV电缆接入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110kV侧。
2.2招标范围:保障本项目1×100MW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及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已建110kV升压站改造工程、一体化集控展示中心(与光热工程集控室合建,含集中供氧)按期投运及竣工验收而开展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可研除外),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含*定*购:聚光集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和材料(含熔融盐的供应及化盐服务)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保管;建筑工程(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 (略) 理、场地平整及防洪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定*购设备安装)、临时工程、取水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专项验收、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科研课题研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3年运行维护等,以及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含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责任的整改、修复、替换、完善等)等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可研除外)
本项目1×100MW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及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已建110kV升压站改造工程的工程勘察(包含常规岛地震灾害评价钻探)、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配合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查施工图(含费用)、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量清单、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向招标人(或项目业主)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详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其他设计相关文件及相关第三方审查意见文件。对于设计工作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题报告:光热项目汽轮机本体疏水专题报告、熔盐泵选型专题报告、汽轮机选型专题报告、化盐专题报告、定日镜选型及镜场优化布置专题报告、熔融盐系统加热、伴热系统专题报告,吸热器系统参数控制策略及镜场智能调度专题报告, (略) 总平面布置优化专题报告、一体化项目(100MW光热+400MW光伏+新能源100MW)集中控制方式专题报告等。
(2)设备、材料、临时设施的采购供应
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含熔融盐的供应及化盐服务)、临时设施(含拆除)、环保水保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供应、运输(含运输保险及倒运)、保管、安装。其中聚光集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采用*定*购形式。除*定*购设备外,其余均为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向招标人(或项目业主)提供供应商短名单,经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定*购部分包含以下项目:
1)聚光集热系统*定*购部分,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定日镜本体(含镜片、支架、连接件、传动部件、立柱及附件);
②镜场电气系统(镜场变压器、电缆等);
③镜场控制系统(含控制系统内部通信);
④镜场其他辅助系统(含校正系统,气象系统,清洗车,镜场内部配电系统,镜场供货设备的火灾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线缆接线端子、红外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⑤吸热器本体( (略) 以上所有设备、熔盐管道、缓冲罐及相关设备);
⑥吸热器配套设备(电气系统、仪控系统、监控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⑦其他附属设施设备;
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蒸汽发生系统*定*购部分:
①设备本体(包含预热器、蒸发器、汽包及升下降管、过热器、再热器);
②设备本体阀门仪表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体疏盐、排气、取样、充氮保护等接口所需阀门及附件,SGS系统所需的主动、被动安全阀门及必要监测仪表);
③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含设备间连接管道)。
3)热力系统*定*购部分:
①汽轮机回热系统,包含各级抽汽逆止阀及其控制系统中的设备,低压加热器及其附件;
②汽轮机轴封供汽系统,包含轴封加热器,轴封管道,仪表等;
③汽轮机凝汽系统:三级减温减压器及其控制系统(包括节流阀、隔离阀,消能装置等),凝结水箱及其仪表附件;
④汽轮机疏水系统,包含疏水管道及其疏水阀门,疏水扩容器及其相关仪表等;
⑤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包含润滑油泵,油烟风机,油箱,滤油器,冷油器及管道等;
⑥汽轮机顶轴油系统(顶轴油泵及附属阀门、管路)
⑦汽轮机控制系统,包含DEH,ETS,TSI系统;
⑧汽轮机本体及辅助系统热工仪表及设备;
⑨汽轮机末级叶片安全监测系统;
⑩发电机本体:包含底板、地脚螺栓、冷却器、电加热器、发电机出线铜排、安装材料、发电机本体相关的测温元件、现场接线盒以及接线盒与测温元件之间的预制电缆;测量振动信号的相关支架;
11励磁系统:包含AVR自动励磁电压调节器、包括试验、调试转接插件及专用仪表等、励磁电源系统设备、硅整流系统设备、自动调节励磁装置、自动灭磁装置、过压保护、交直流励磁接口、转子过电压、接地保护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变送器、起励装置等;
1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3)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 (略) (不限于聚光集热系统、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工程、仪表与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主辅生产工程)、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已建110kV升压站改造工程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不限于交通运输工程、水质净化工程、补给水工程、 (略) 理工程、厂区、 (略) 土石方工程、临时工程、线路工程等)、 (略) 、场 (略) 、 (略) 、厂区围栏、防洪、安全设施标准化(含围栏、标识、标牌,满足安全设施标准化清单)、 (略) 理及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施工及拆除(包括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用风,临时办公生活房屋及设施,混凝土拌合系统)、场地清理(含迁改、拆除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备材料保管运输及二次倒运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设备、材料物资保管及倒运、建设期工程保险(含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4)本项目全部安装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安装工作。
(5)本项目全部调试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含投标人特殊试验,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单位)及检查测试( (略) 要求的各类认可、测试、试验和必须取得的报告)、文件,不限于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整机启动、联调、试运行等。
(6)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建设工作
满足一期125MW光伏接入(含新增一期125MW光伏至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11 (略) 、改造及电气设备采购、调试),满足二期275MW光伏接入(含电气设备采购、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7)本项目业主方拎包入住,工作范围包含所有建筑物的室内装修装饰(含窗帘)、室外装修装饰,通风、空调、暖通、供氧及消防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及家具配置齐全(标准:设施、材料等均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所配置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8)负责本项目开工仪式筹办,标志标牌及宣传标语制作安装,达标创优,生产培训及3年期运行维护【含运行维护人员、生产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及备品备件(含二元熔盐的损耗量)】等工作。
(9)其他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 (略) 试验、试运行、负 (略) 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3年)、专用工具(3年)、消耗品(3年)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略) 络(作为后期生产用通讯设施,含投 (略) 络费);项目管理、以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名义协调( (略) 、政府),工程验收(含防雷检测、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等各项专项验收等,水保、安全设施、环保、职业卫生专项、消防、等保测评等验收)、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达标创优、竣工验收、科技创新、档案竣工移交归档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光热 (略) 征租地工作由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完成,承包人负责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地貌。施工临时用地租赁由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负责,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迁移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农网(通讯)线路改迁等)。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2026年8月31日具备 (略) 发电条件,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止。具体开工日期见开工通知书。各工期节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要求中技术规范书和西藏 (略) 相关要求及标准。合格率100 %。
3.1.1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能是连续三年为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满两年的应有一年为不亏损,成立不满两年的不作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款)。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1项正在实施的10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协调人:须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且为副职及以上职位,负责项目总协调。每季度到场一次, (略) 或上级单位任命文件。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经历,提供能证明光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3)设计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副经理)的经历,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副经理)的业绩证明。
(4)施工副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EPC总承包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项目副经理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5)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具有1个担任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管理经历,提供能证明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6)机电安装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机电安装经历,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或火电项目机电安装副经理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机电安装副经理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若合同中无姓名,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姓名及单位名称),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负责牵头,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分工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明确,且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或合同履约阶段招标人(或业主)有权对联合体分工进行调整,联合体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1.7其他要求:针对3.1.5所涉及的注册类的执业资格,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电子注册证书中注册专业栏所规定的注册有效期为准),电子注册证书下载打印后需持证人手写签名,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应保持一致。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19日至2024 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 (略) (http://**)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4.3 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西 (略) “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西 (略) (略) 上登记,登记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9日10 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西 (略) (投标书编制系统)”上传至“西 (略)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成功上传至西 (略) )。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邮寄或送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具体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邮寄或递交凭证(截图)须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时间差)。
5.3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递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西藏 (略) (略) 站、西 (略) 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西 (略) 相关补遗或变更等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西藏 (略)
地址: (略) (略) 西藏开投能源基地5号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 (略)
2024 年11月18日
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KT-ZB-GC-2024-046
本招标项目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西藏开投那曲河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100MW熔盐塔式光热电站位 (略) 安多县帕那镇东部约17. (略) ,为唐古 (略) ,地貌类型为河流侵蚀堆积宽谷地貌, (略) 地形较平坦,局部略有起伏。场址海拔高程在4645m-4657m之间,总体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缓倾,坡度平缓,整体自然坡度约为0.5-1.0%。 (略) 部发育有宽浅冲沟,冲沟一般宽约5m-10m,深一般0.3m-0.5m。场地当 (略) 草场,植被以草甸为主,地表出露地层主要为耕植土层,浅黄色,稍湿,松散,以粉细砂为主。
项目光热发电工程装机规模1×100MW,采用熔盐 (略) 线,镜场总采光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储热时长不小于8h(以汽轮机额定效率折算等效储热8h),储热介质与传热介质均选用二元熔盐,其质量组分40%KNO3+60%NaNO3。本项目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组接线,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GIS采用电缆出线接入到光伏项目配套的220kV升压站,出线长度约1.6km(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光热发电工程集控中心可以实现对一期125MW光伏、二期275MW光伏+100MW光热、新能源100MW的集中监视与控制。
配套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利用已建成110kV升压站预留场地及新增征地建设。规划建设2台200MVA主变压器,本期建成2台,其中1台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另1台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侧电气主接线为单母线接线,规划1回出线及1回100MW光热进线;110kV侧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规划1回电缆进线(一期125MW光伏工程);升压汇集站电气主接线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配套改造110kV升压站工程,对已建成110kV升压站进行改造,改造110kV升压站位于新建220kV升压站南侧,原110kV升压站,110kV侧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架空出线,本期将110kV架空出线形式改为电缆出线,采用110kV电缆接入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110kV侧。
2.2招标范围:保障本项目1×100MW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及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已建110kV升压站改造工程、一体化集控展示中心(与光热工程集控室合建,含集中供氧)按期投运及竣工验收而开展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可研除外),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含*定*购:聚光集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和材料(含熔融盐的供应及化盐服务)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保管;建筑工程(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 (略) 理、场地平整及防洪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定*购设备安装)、临时工程、取水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专项验收、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科研课题研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3年运行维护等,以及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含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责任的整改、修复、替换、完善等)等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可研除外)
本项目1×100MW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及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已建110kV升压站改造工程的工程勘察(包含常规岛地震灾害评价钻探)、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配合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查施工图(含费用)、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量清单、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向招标人(或项目业主)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详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其他设计相关文件及相关第三方审查意见文件。对于设计工作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题报告:光热项目汽轮机本体疏水专题报告、熔盐泵选型专题报告、汽轮机选型专题报告、化盐专题报告、定日镜选型及镜场优化布置专题报告、熔融盐系统加热、伴热系统专题报告,吸热器系统参数控制策略及镜场智能调度专题报告, (略) 总平面布置优化专题报告、一体化项目(100MW光热+400MW光伏+新能源100MW)集中控制方式专题报告等。
(2)设备、材料、临时设施的采购供应
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含熔融盐的供应及化盐服务)、临时设施(含拆除)、环保水保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供应、运输(含运输保险及倒运)、保管、安装。其中聚光集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采用*定*购形式。除*定*购设备外,其余均为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向招标人(或项目业主)提供供应商短名单,经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定*购部分包含以下项目:
1)聚光集热系统*定*购部分,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定日镜本体(含镜片、支架、连接件、传动部件、立柱及附件);
②镜场电气系统(镜场变压器、电缆等);
③镜场控制系统(含控制系统内部通信);
④镜场其他辅助系统(含校正系统,气象系统,清洗车,镜场内部配电系统,镜场供货设备的火灾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线缆接线端子、红外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⑤吸热器本体( (略) 以上所有设备、熔盐管道、缓冲罐及相关设备);
⑥吸热器配套设备(电气系统、仪控系统、监控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⑦其他附属设施设备;
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蒸汽发生系统*定*购部分:
①设备本体(包含预热器、蒸发器、汽包及升下降管、过热器、再热器);
②设备本体阀门仪表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体疏盐、排气、取样、充氮保护等接口所需阀门及附件,SGS系统所需的主动、被动安全阀门及必要监测仪表);
③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含设备间连接管道)。
3)热力系统*定*购部分:
①汽轮机回热系统,包含各级抽汽逆止阀及其控制系统中的设备,低压加热器及其附件;
②汽轮机轴封供汽系统,包含轴封加热器,轴封管道,仪表等;
③汽轮机凝汽系统:三级减温减压器及其控制系统(包括节流阀、隔离阀,消能装置等),凝结水箱及其仪表附件;
④汽轮机疏水系统,包含疏水管道及其疏水阀门,疏水扩容器及其相关仪表等;
⑤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包含润滑油泵,油烟风机,油箱,滤油器,冷油器及管道等;
⑥汽轮机顶轴油系统(顶轴油泵及附属阀门、管路)
⑦汽轮机控制系统,包含DEH,ETS,TSI系统;
⑧汽轮机本体及辅助系统热工仪表及设备;
⑨汽轮机末级叶片安全监测系统;
⑩发电机本体:包含底板、地脚螺栓、冷却器、电加热器、发电机出线铜排、安装材料、发电机本体相关的测温元件、现场接线盒以及接线盒与测温元件之间的预制电缆;测量振动信号的相关支架;
11励磁系统:包含AVR自动励磁电压调节器、包括试验、调试转接插件及专用仪表等、励磁电源系统设备、硅整流系统设备、自动调节励磁装置、自动灭磁装置、过压保护、交直流励磁接口、转子过电压、接地保护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变送器、起励装置等;
1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3)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 (略) (不限于聚光集热系统、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工程、仪表与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主辅生产工程)、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已建110kV升压站改造工程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不限于交通运输工程、水质净化工程、补给水工程、 (略) 理工程、厂区、 (略) 土石方工程、临时工程、线路工程等)、 (略) 、场 (略) 、 (略) 、厂区围栏、防洪、安全设施标准化(含围栏、标识、标牌,满足安全设施标准化清单)、 (略) 理及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施工及拆除(包括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用风,临时办公生活房屋及设施,混凝土拌合系统)、场地清理(含迁改、拆除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备材料保管运输及二次倒运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设备、材料物资保管及倒运、建设期工程保险(含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4)本项目全部安装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安装工作。
(5)本项目全部调试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含投标人特殊试验,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单位)及检查测试( (略) 要求的各类认可、测试、试验和必须取得的报告)、文件,不限于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整机启动、联调、试运行等。
(6)配套的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建设工作
满足一期125MW光伏接入(含新增一期125MW光伏至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11 (略) 、改造及电气设备采购、调试),满足二期275MW光伏接入(含电气设备采购、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7)本项目业主方拎包入住,工作范围包含所有建筑物的室内装修装饰(含窗帘)、室外装修装饰,通风、空调、暖通、供氧及消防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及家具配置齐全(标准:设施、材料等均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所配置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8)负责本项目开工仪式筹办,标志标牌及宣传标语制作安装,达标创优,生产培训及3年期运行维护【含运行维护人员、生产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及备品备件(含二元熔盐的损耗量)】等工作。
(9)其他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 (略) 试验、试运行、负 (略) 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3年)、专用工具(3年)、消耗品(3年)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略) 络(作为后期生产用通讯设施,含投 (略) 络费);项目管理、以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名义协调( (略) 、政府),工程验收(含防雷检测、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等各项专项验收等,水保、安全设施、环保、职业卫生专项、消防、等保测评等验收)、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达标创优、竣工验收、科技创新、档案竣工移交归档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光热 (略) 征租地工作由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完成,承包人负责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地貌。施工临时用地租赁由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负责,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迁移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农网(通讯)线路改迁等)。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2026年8月31日具备 (略) 发电条件,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止。具体开工日期见开工通知书。各工期节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要求中技术规范书和西藏 (略) 相关要求及标准。合格率100 %。
3.1.1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能是连续三年为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满两年的应有一年为不亏损,成立不满两年的不作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款)。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1项正在实施的100MW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协调人:须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且为副职及以上职位,负责项目总协调。每季度到场一次, (略) 或上级单位任命文件。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经历,提供能证明光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3)设计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副经理)的经历,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副经理)的业绩证明。
(4)施工副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EPC总承包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项目副经理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5)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具有1个担任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管理经历,提供能证明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6)机电安装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机电安装经历,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热或火电项目机电安装副经理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机电安装副经理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若合同中无姓名,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姓名及单位名称),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负责牵头,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分工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明确,且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或合同履约阶段招标人(或业主)有权对联合体分工进行调整,联合体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1.7其他要求:针对3.1.5所涉及的注册类的执业资格,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电子注册证书中注册专业栏所规定的注册有效期为准),电子注册证书下载打印后需持证人手写签名,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应保持一致。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19日至2024 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 (略) (http://**)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4.3 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西 (略) “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西 (略) (略) 上登记,登记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9日10 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西 (略) (投标书编制系统)”上传至“西 (略)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成功上传至西 (略) )。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邮寄或送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具体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邮寄或递交凭证(截图)须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时间差)。
5.3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递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西藏 (略) (略) 站、西 (略) 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西 (略) 相关补遗或变更等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西藏 (略)
地址: (略) (略) 西藏开投能源基地5号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 (略)
2024 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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