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陕西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4-1089
项目名称:2025年度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试剂耗材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一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试剂耗材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二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2,*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三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四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5(一次性血 (略) ):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五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试剂耗材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2(试剂耗材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5(一次性血 (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试剂耗材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药字号的,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试剂耗材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药字号的,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一次性血 (略)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陕西省·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陕西省· (略) )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部分产品允许进口,已做进口论证。
2、报名须知: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 (略) 的CA (略) (略) (http://http://**/), (略)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 (略) 确认: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 (略) 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 (略) ( (略) (略) 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政府采购部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 (略) 上操作 (略) 确认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 (略) ]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④、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即报名期内)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系统,直接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无效;
⑤、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花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转8014、9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恬钰、周菊
电话:029-*转8014、9022
(略)
2024年11月18日
项目概况
2025年度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陕西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4-1089
项目名称:2025年度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试剂耗材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一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试剂耗材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二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2,*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三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四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5(一次性血 (略) ):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其他医用试剂第五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试剂耗材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2(试剂耗材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5(一次性血 (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试剂耗材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药字号的,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试剂耗材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药字号的,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一次性血 (略)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陕西省·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陕西省· (略) )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部分产品允许进口,已做进口论证。
2、报名须知: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 (略) 的CA (略) (略) (http://http://**/), (略)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 (略) 确认: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 (略) 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 (略) ( (略) (略) 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政府采购部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 (略) 上操作 (略) 确认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 (略) ]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④、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即报名期内)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系统,直接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无效;
⑤、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花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转8014、9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恬钰、周菊
电话:029-*转8014、9022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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