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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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财政部 (略) 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要求, (略) 财政厅、林 (略) 研究起草了《宁夏回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4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ina.com

2.传真方式请发送至:0951-(略)

3.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宁夏回 (略) (略) 解放西街416 (略) 财政 (略) ,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夏回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邮编:(略)。

附件:《宁夏回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 (略) 财政厅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杨子楠咨询电话:0951-(略))

为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财政部 (略) 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要求, (略) 财政厅、林 (略) 研究起草了《宁夏回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4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ina.com

2.传真方式请发送至:0951-(略)

3.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宁夏回 (略) (略) 解放西街416 (略) 财政 (略) ,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夏回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邮编:(略)。

附件:《宁夏回 (略)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 (略) 财政厅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杨子楠咨询电话:095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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