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州府路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遵审投资核字[202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略) (略) 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 (略) 。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771.1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081.72平方米,其中停车库建筑面积 4477.92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03.80 平方米,设置机械停车位为 126 个,地面停车位30个,同时实施室外工程以及其他附属配套等。本项目采用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及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等措施 (略) 设计相关要求。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期:4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交付等全部内容,并配合*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及验收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机械式停车设备);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建筑工程类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投 (略) 于投标禁止期。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不得出现“ (略) 住房和 (略) 唐住建发【2022】18号”关于围标串标情形。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一项建筑工程类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人员担任。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项业绩,也可不是同一项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④设备方负责人须具有机械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①③④不能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内,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9 08:30:00 至 2024-11-25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0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河 (略) 、招标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招标 (略) 在线上使用 CA 下载招标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 (略)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编制投标需使用企业CA(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吉大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招标 (略) 提出。受理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张伟康,受理电话:0315-* );遵化兴诚 (略) (联系人:李文涛,受理电话:0315-*,邮箱:*@*63.com)。
监督部门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电话: 0315-* 电子邮箱: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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