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关于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省残联关于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结合省残联干部队#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竞争性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略) 级干部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热爱残疾人事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履行职责所需专业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4. 市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发改、财政部 (略) 级干部,且有上述2个以上(含2个)部门工作经历的;县级党委和政 (略) 级干部,且有党委和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发改、财政部门工作经历的,或有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工作经历的;市级 (略) 级领导干部;
5.现为在编在职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
6.公务员(或参公)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 (略) 理或者党 (略) 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所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5日18:00。
本次竞争性 (略) 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6日18:00。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向报名者反馈。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残疾人工作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于2024年11月25日后在陕西省残疾人联 (略) 站(http://**,下同)和公众号予以通知。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将通过邮件向考生本人反馈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邮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 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②《报名表》原件(须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留存);
③所在单位提供的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近三年考核情况相关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留存);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本职位不超过选调计划总数3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届时在陕西省残疾人联 (略) 站和公众号发布。面试通知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序。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
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调动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因素,由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调人选,报省残联党组会议依规定研究,后续工作按干部调动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本公告由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明 029-#
附件: 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8日
发布 :机关党委(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结合省残联干部队#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竞争性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略) 级干部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热爱残疾人事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履行职责所需专业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4. 市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发改、财政部 (略) 级干部,且有上述2个以上(含2个)部门工作经历的;县级党委和政 (略) 级干部,且有党委和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发改、财政部门工作经历的,或有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工作经历的;市级 (略) 级领导干部;
5.现为在编在职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
6.公务员(或参公)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 (略) 理或者党 (略) 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所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5日18:00。
本次竞争性 (略) 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6日18:00。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向报名者反馈。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残疾人工作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于2024年11月25日后在陕西省残疾人联 (略) 站(http://**,下同)和公众号予以通知。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将通过邮件向考生本人反馈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邮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 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②《报名表》原件(须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留存);
③所在单位提供的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近三年考核情况相关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留存);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本职位不超过选调计划总数3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届时在陕西省残疾人联 (略) 站和公众号发布。面试通知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序。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
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调动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因素,由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调人选,报省残联党组会议依规定研究,后续工作按干部调动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本公告由省残联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明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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