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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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E#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备案证【阜政服投资备(2024)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 (略) 99号城发大厦;
2.1.2建设规模:拟对阜宁县城发大厦五、六层进行改造,建设“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指挥舱室及指挥、会议系统、场景应用等智能化建设等配套工程。其中五层建筑面积约1956平方米,新增部分约500平方米;六层建筑面积约17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2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5年 01 月 08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03月09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03 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等)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协助编制相关专项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等设计配合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含构筑)物相关的装饰装修、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绿建、防雷、智能化、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室外附属、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标识标牌系统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暖通、太阳能、给排水等)、智能化(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系统、 (略) 系统等)、亮化、门窗及雨棚安装、电梯安装、建筑防雷、抗震支架、雨水收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等工程)、 (略) (含路灯)、停车场、广场、管网(含雨污水)铺装、红线范围内信报箱、环卫设施、标识标牌系统、三网入户等相关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建筑节能等所有建筑及相关配套项目。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2.3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智能化、专用设备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开业运营前的相关验收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两项条件(允许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4 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仓储的,应扣除住宅、厂房、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 年 12 月 19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 年内。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阜宁县县级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 (略) 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 (略) 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略)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略)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选用:http://**-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管部门:阜 (略) ;电话:0515-#。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 (略) 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login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222.188.117.130:#/jyxx/#/#/#/20d663fa-319b-4493-8#6f42.html#/download#选择江苏省,);
3)?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http://**-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 (略) 址为:http://**://222.188.117.130:#/jyxx/#/#/#/20d663fa-319b-4493-8#6f42.html#/download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login(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盐城专线:#CFCA盐城专线:#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樊红丽#薛工#或蔡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阜城街 (略) 353号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刘明芳
电 话:0515-# 电 话:#
传 真:0515-# 传 真:0515-#
电子邮箱:*@*63.com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18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在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2.2.1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总分:20分,合格分:12分
2.2.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不足按实计取
2.2.2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方案设计,详见评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5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 3 至 5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7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形式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专业能力进行考察评审,具体为:由评标委员会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状了解程度及建设总体目标、施工工艺、施工措施等多个答辩要点及出题方向现场拟定具体答辩题目、对应参考答案及各题得分点,题数2道,答题时间30分钟。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答题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本项评分总分值为 2 分。
注:(1)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活动,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投标人本项分值直接计为 0 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方式为现场闭卷书面答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等部分有关条款。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暗标要求:(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各详细评审点上传对应的文件。技术标内容、文字(文字的字体、大小等均不限)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 (略) 理。(2)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直接按 (略) 理。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进行打 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的,得0.5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4、安装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上述 1-4项以提供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 的均不得计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5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 2021年12月 19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仓储的,应扣除住宅、厂房、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总承包业绩,得1分。
注:上述业绩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不得为同一业绩。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定标方案
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2%含)-(-5%含)范围内,不再进行价格竞争,均得 3 票,超过上述范围,偏差每超过 1%扣 1 票(例: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3%含)-(+2%)区间扣 1 票】或【(-5%)-(-6%含)区间扣 1 票】得 2 票,以此类推,最少得 0 票)
(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设计方案。
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2、可选定标因素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最高的得1票。
(2)招标人考察情况报告。以招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考察报告和排序表为准,最优的得1票,最差的减1票。考察报告和排序表应注明排序理由和依据。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和可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 (略) 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 (略) 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
2.2.1.1 答辩人到达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2024年12月19日11时00分前)到 (略) 负一楼开标三室(阜 (略) 549号,以进入上述指定开标室为到达确认界线),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答辩,在此时间后到达地点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资格,不得参加答辩(不论答辩程序是否已经开始)。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联系人:刘明芳(手机号码:#),请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务必考虑充足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地点。
2.2.1.2 答辩人其他要求(说明):
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不得参加答辩。
注:
(1)针对答辩环节的要求,投标人务必考虑充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等待答辩的时间视开评标时长而定,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3)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直接按 (略) 理。
(4)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投标人本项分值直接计为 0 分。
2.2.1初步评审
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 (略) 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 (略) 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详细评审
2.3.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3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4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
2.3.5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2.3.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5.3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4定标要求
2.5.4.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4.2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 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2.5.4.3定标方法:
√£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E#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备案证【阜政服投资备(2024)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 (略) 99号城发大厦;
2.1.2建设规模:拟对阜宁县城发大厦五、六层进行改造,建设“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指挥舱室及指挥、会议系统、场景应用等智能化建设等配套工程。其中五层建筑面积约1956平方米,新增部分约500平方米;六层建筑面积约17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2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5年 01 月 08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03月09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03 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数字盐城”城市驾驶舱阜宁分舱实体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等)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协助编制相关专项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等设计配合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含构筑)物相关的装饰装修、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绿建、防雷、智能化、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室外附属、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标识标牌系统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暖通、太阳能、给排水等)、智能化(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系统、 (略) 系统等)、亮化、门窗及雨棚安装、电梯安装、建筑防雷、抗震支架、雨水收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等工程)、 (略) (含路灯)、停车场、广场、管网(含雨污水)铺装、红线范围内信报箱、环卫设施、标识标牌系统、三网入户等相关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建筑节能等所有建筑及相关配套项目。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2.3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智能化、专用设备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开业运营前的相关验收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两项条件(允许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4 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仓储的,应扣除住宅、厂房、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 年 12 月 19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 年内。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阜宁县县级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 (略) 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 (略) 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略)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略)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选用:http://**-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管部门:阜 (略) ;电话:0515-#。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 (略) 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login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222.188.117.130:#/jyxx/#/#/#/20d663fa-319b-4493-8#6f42.html#/download#选择江苏省,);
3)?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http://**-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 (略) 址为:http://**://222.188.117.130:#/jyxx/#/#/#/20d663fa-319b-4493-8#6f42.html#/download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login(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盐城专线:#CFCA盐城专线:#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樊红丽#薛工#或蔡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阜城街 (略) 353号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刘明芳
电 话:0515-# 电 话:#
传 真:0515-# 传 真:0515-#
电子邮箱:*@*63.com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18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在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2.2.1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总分:20分,合格分:12分
2.2.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不足按实计取
2.2.2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方案设计,详见评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5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 3 至 5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7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形式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专业能力进行考察评审,具体为:由评标委员会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状了解程度及建设总体目标、施工工艺、施工措施等多个答辩要点及出题方向现场拟定具体答辩题目、对应参考答案及各题得分点,题数2道,答题时间30分钟。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答题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本项评分总分值为 2 分。
注:(1)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活动,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投标人本项分值直接计为 0 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方式为现场闭卷书面答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等部分有关条款。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暗标要求:(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各详细评审点上传对应的文件。技术标内容、文字(文字的字体、大小等均不限)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 (略) 理。(2)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直接按 (略) 理。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进行打 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的,得0.5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4、安装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上述 1-4项以提供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 的均不得计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5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 2021年12月 19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仓储的,应扣除住宅、厂房、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总承包业绩,得1分。
注:上述业绩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不得为同一业绩。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定标方案
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2%含)-(-5%含)范围内,不再进行价格竞争,均得 3 票,超过上述范围,偏差每超过 1%扣 1 票(例: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3%含)-(+2%)区间扣 1 票】或【(-5%)-(-6%含)区间扣 1 票】得 2 票,以此类推,最少得 0 票)
(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设计方案。
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2、可选定标因素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最高的得1票。
(2)招标人考察情况报告。以招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考察报告和排序表为准,最优的得1票,最差的减1票。考察报告和排序表应注明排序理由和依据。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和可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 (略) 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 (略) 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
2.2.1.1 答辩人到达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2024年12月19日11时00分前)到 (略) 负一楼开标三室(阜 (略) 549号,以进入上述指定开标室为到达确认界线),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答辩,在此时间后到达地点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资格,不得参加答辩(不论答辩程序是否已经开始)。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联系人:刘明芳(手机号码:#),请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务必考虑充足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地点。
2.2.1.2 答辩人其他要求(说明):
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不得参加答辩。
注:
(1)针对答辩环节的要求,投标人务必考虑充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等待答辩的时间视开评标时长而定,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3)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直接按 (略) 理。
(4)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投标人本项分值直接计为 0 分。
2.2.1初步评审
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 (略) 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 (略) 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详细评审
2.3.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3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4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
2.3.5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2.3.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5.3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4定标要求
2.5.4.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4.2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 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2.5.4.3定标方法:
√£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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