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疏港铁路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轨道衡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 (略) / (略)
发布时间:2024-11-18 19:33:20
投标截至时间:2024-11-21 19: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疏港铁路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轨道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略)-2024-648
(略) (略) 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轨道衡(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 (略) —铁建云链(http://**)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9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略) 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单台面不断轨轨道衡 | ZGU-100-BWL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略) 南水镇 | 2024/12/1 | |
合计 |
二、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珠海高栏 (略) 南 (略) 高栏港大道西侧,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 (略) Ⅲ场南端与Ⅰ场之间新建一条装车线和煤炭装车楼(4#装车楼),改建Ⅰ场、Ⅱ场联络线,扩建Ⅲ场到发线7、8股道,新建(还建)轨道衡设备房、抑尘设备房等生产配套用房及设施、设备。本项目为对既有高栏 (略) 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新增铺轨总长3.19铺轨公里,接长框架涵3座,新建及还建 (略) 。铺轨总长3.19铺轨公里(铁路等级Ⅲ级),工程专业包含站场、路基、桥涵、通信、电力、给水排水、房屋建筑等。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必须获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两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略)元;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1.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轨道衡生产厂家)须具备轨道衡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检定符 (略) 计量部门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1.4售后保障:投标方在广 (略) 或正式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1.5许可和认证要求:
1.5.1轨道衡设备须具有国家计量器具制造许 (略) 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证有效证书;
1.5.2轨道衡设备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
1.5.3轨道衡系统主要部件(数据采集仪、传感器等)须与既有轨道衡保持兼容;
1.5.4轨道衡系统及数据须与既有轨道衡系统及数据兼容备份;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项目所用轨道衡采用固定价结算,物资价格包括合同标的物到(略)方工地价格以及税金、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略)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略) 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大宗物资谈判降价”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略)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略)方指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以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货物到工地后,(略)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略)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单、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等。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略)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略)方在收到(略)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略)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略)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8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20%),(略)方接受(略)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略)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见技术规格书。
10.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 (略) 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略) 珠海 (略) (略) 4楼
联 系 人:章龙(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略)-2024-648
(略) (略) 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略)-2024-648询价函,愿意参加 (略)-2024-648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单台面不断轨轨道衡 | ZGU-100-BWL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2 | ||||
合计 | 2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 (略) / (略)
发布时间:2024-11-18 19:33:20
投标截至时间:2024-11-21 19: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疏港铁路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轨道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略)-2024-648
(略) (略) 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轨道衡(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 (略) —铁建云链(http://**)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9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略) 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单台面不断轨轨道衡 | ZGU-100-BWL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略) 南水镇 | 2024/12/1 | |
合计 |
二、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珠海高栏 (略) 南 (略) 高栏港大道西侧,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 (略) Ⅲ场南端与Ⅰ场之间新建一条装车线和煤炭装车楼(4#装车楼),改建Ⅰ场、Ⅱ场联络线,扩建Ⅲ场到发线7、8股道,新建(还建)轨道衡设备房、抑尘设备房等生产配套用房及设施、设备。本项目为对既有高栏 (略) 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新增铺轨总长3.19铺轨公里,接长框架涵3座,新建及还建 (略) 。铺轨总长3.19铺轨公里(铁路等级Ⅲ级),工程专业包含站场、路基、桥涵、通信、电力、给水排水、房屋建筑等。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必须获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两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略)元;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1.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轨道衡生产厂家)须具备轨道衡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检定符 (略) 计量部门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1.4售后保障:投标方在广 (略) 或正式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1.5许可和认证要求:
1.5.1轨道衡设备须具有国家计量器具制造许 (略) 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证有效证书;
1.5.2轨道衡设备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
1.5.3轨道衡系统主要部件(数据采集仪、传感器等)须与既有轨道衡保持兼容;
1.5.4轨道衡系统及数据须与既有轨道衡系统及数据兼容备份;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项目所用轨道衡采用固定价结算,物资价格包括合同标的物到(略)方工地价格以及税金、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略)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略) 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大宗物资谈判降价”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略)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略)方指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以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货物到工地后,(略)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略)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单、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等。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略)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略)方在收到(略)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略)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略)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8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20%),(略)方接受(略)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略)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见技术规格书。
10.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 (略) 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略) 珠海 (略) (略) 4楼
联 系 人:章龙(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略)-2024-648
(略) (略) 珠海高栏 (略) 国能装车楼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略)-2024-648询价函,愿意参加 (略)-2024-648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单台面不断轨轨道衡 | ZGU-100-BWL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2 | ||||
合计 | 2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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