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空气七参数监测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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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空气七参数监测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便携式空气七参数监测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 (略) 赣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询价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便携式空气七参数监测仪采购

2.采购需求:

(1)监测仪器包含:

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模块(检测PM2.5、PM10,量程:0~1000ug/m3,检出限:≤1ug/m3,时间分辨率:≤1s);

高精度 O3+NO2检测模块(量程:0~10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高精度 NO2检测模块(量程0~10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CO检测模块(量程:0~10ppm,检出限:≤10ppb,时间分辨率:≤1s);

高精度VOCs检测模块(目标气体:电离势能<10.6eV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量程:0~50ppm(默认异*烯),检出限:≤1ppb);

高精度 SO2检测模块(量程:0~15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2)车辆集成套件支架;

(3)内置 4G模块、SD备份模块;

(4)大气污染数据可视化与分析软件(PC版):实时 (略) 格、2D等值线以及3D点云气体/颗粒物浓度分布热力图( (略) 间可调)。

4、最高限价:*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无 (略) 理。

5、成果质量:服务商向委托方出具仪器核查报告及保证仪器到货3个月内不发生任何故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所售仪器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提供软件截图界面并加盖仪器制造商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4年11月22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 (略) 赣榆 (略) ( (略) (略) (略) 0215号南楼308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询价申请人中,按照询价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付款方式: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符合采购要求后,采购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支付款项前,*方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大伟,联系方式:*

(略) 赣榆 (略)

  2024年11月19日

本次招标项目便携式空气七参数监测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 (略) 赣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询价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便携式空气七参数监测仪采购

2.采购需求:

(1)监测仪器包含:

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模块(检测PM2.5、PM10,量程:0~1000ug/m3,检出限:≤1ug/m3,时间分辨率:≤1s);

高精度 O3+NO2检测模块(量程:0~10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高精度 NO2检测模块(量程0~10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CO检测模块(量程:0~10ppm,检出限:≤10ppb,时间分辨率:≤1s);

高精度VOCs检测模块(目标气体:电离势能<10.6eV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量程:0~50ppm(默认异*烯),检出限:≤1ppb);

高精度 SO2检测模块(量程:0~15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2)车辆集成套件支架;

(3)内置 4G模块、SD备份模块;

(4)大气污染数据可视化与分析软件(PC版):实时 (略) 格、2D等值线以及3D点云气体/颗粒物浓度分布热力图( (略) 间可调)。

4、最高限价:*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无 (略) 理。

5、成果质量:服务商向委托方出具仪器核查报告及保证仪器到货3个月内不发生任何故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所售仪器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提供软件截图界面并加盖仪器制造商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4年11月22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 (略) 赣榆 (略) ( (略) (略) (略) 0215号南楼308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询价申请人中,按照询价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付款方式: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符合采购要求后,采购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支付款项前,*方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大伟,联系方式:*

(略) 赣榆 (略)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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