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星光苑等3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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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星光苑等3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略) 星光苑等30个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特别通知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为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略) 罚的;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 □ 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条(9)、(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 (略) 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 (略) 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 (略) 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 (略) 罚规定的限制投 (略) 域无关。

现更正为: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为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略) 罚的;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 □ 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

? ? ???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条(9)、(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 (略) 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 (略) 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 (略) 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 (略) 罚规定的限制投 (略) 域无关。

并上传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余事宜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略) 星光苑等30个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特别通知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为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略) 罚的;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 □ 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条(9)、(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 (略) 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 (略) 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 (略) 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 (略) 罚规定的限制投 (略) 域无关。

现更正为: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为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略) 罚的;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 □ 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

? ? ???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条(9)、(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 (略) 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 (略) 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 (略) 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 (略) 罚规定的限制投 (略) 域无关。

并上传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余事宜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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