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2/21-QT-005)
一、 招标条件
中 (略) (略) 相关项目中 (略) (略) 2025-2026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 (略) (略)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略) (略) 宣武门内大街2号
2.2项目规模:中 (略) 下属控排企业,总计127家火电企业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技术规范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1)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一(CHDTDZ042/21-QT-#):为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相关专题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资产价值提升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2)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二(CHDTDZ042/21-QT-#):为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相关专题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资产价值提升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3)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三(CHDTDZ042/21-QT-#):为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相关专题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资产价值提升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略) 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略) 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略) 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8 15:00到2024-11-25 17: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 (略) (略) (http://**),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 (略) (略)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 (略) 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 (略) 径:平台首页“ (略) ”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 (略) 、北京华电 (略) )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 (略) (略) 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 (略) (略) (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12-09 09:00。
6.3开标地点: (略) 。到开标时间后, (略) (略) 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 (略) (略) 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 (略) (略) 理动态。方式如下:
(略) 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 (略) (略) | 柴海棣 | 010-#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 (略) (略) 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 (略) (略) 理动态。方式如下:
(略) 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 (略) (略) | 柴海棣 | 010-# |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中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秦亚琦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任宇鹏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
保函咨询电话:400-#、#。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其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本站对此不承担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 (略) 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编号:CHDTDZ042/21-QT-005)
一、 招标条件
中 (略) (略) 相关项目中 (略) (略) 2025-2026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 (略) (略)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略) (略) 宣武门内大街2号
2.2项目规模:中 (略) 下属控排企业,总计127家火电企业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技术规范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1)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一(CHDTDZ042/21-QT-#):为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相关专题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资产价值提升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2)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二(CHDTDZ042/21-QT-#):为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相关专题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资产价值提升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3)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三(CHDTDZ042/21-QT-#):为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相关专题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资产价值提升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略) 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略) 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略) 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8 15:00到2024-11-25 17: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 (略) (略) (http://**),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 (略) (略)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 (略) 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 (略) 径:平台首页“ (略) ”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 (略) 、北京华电 (略) )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 (略) (略) 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 (略) (略) (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12-09 09:00。
6.3开标地点: (略) 。到开标时间后, (略) (略) 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 (略) (略) 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 (略) (略) 理动态。方式如下:
(略) 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 (略) (略) | 柴海棣 | 010-#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 (略) (略) 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 (略) (略) 理动态。方式如下:
(略) 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 (略) (略) | 柴海棣 | 010-# |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中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秦亚琦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任宇鹏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
保函咨询电话:400-#、#。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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