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85万吨特种烯烃和硫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年产3.85万吨特种烯烃和硫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3.(略)吨特种烯烃和硫醇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拟建于东营经济技 (略) 广利化工产业园, (略) 东、 (略) 南,征地97.4亩,新建厂房5696.58平方米。购置加成反应器、压缩机等设备,以(略)烯、硫磺、(略)醇、十二烯、水等为原材料,经过齐聚、加成、成品的生产工序,实现年产叔十二硫醇(一等品)(略)吨,十二烯(略)吨,叔十二硫醇(二等品)900吨,叔十二硫醇(三等品)475吨,十五烯9860吨,壬烯3696吨,癸烯1272吨。

4、建设地点:项 (略) 东营经济技 (略) 。

5、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万元,来自于企业自筹。

6、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至2026年。

(以上数据以报告为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略)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华春建设工程 (略)

联系人:徐梦娟

联系电话:(略)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化解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调查范围

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可能受其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调查事项

1、项目相关信息了解程度。

2、通过了解本项目建设的途径。

3、项目建设期间主要风险因素。

4、施工和运营期间最关注的问题。

5、本项目建设对个人的影响程度。

6、项目实施引起较大矛盾纠纷、群体事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可能性。

7、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8、对本次项目建设的态度。

9、本项目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建项目的意见。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本单位。

(略)

2024年11月19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3.(略)吨特种烯烃和硫醇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拟建于东营经济技 (略) 广利化工产业园, (略) 东、 (略) 南,征地97.4亩,新建厂房5696.58平方米。购置加成反应器、压缩机等设备,以(略)烯、硫磺、(略)醇、十二烯、水等为原材料,经过齐聚、加成、成品的生产工序,实现年产叔十二硫醇(一等品)(略)吨,十二烯(略)吨,叔十二硫醇(二等品)900吨,叔十二硫醇(三等品)475吨,十五烯9860吨,壬烯3696吨,癸烯1272吨。

4、建设地点:项 (略) 东营经济技 (略) 。

5、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万元,来自于企业自筹。

6、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至2026年。

(以上数据以报告为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略)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华春建设工程 (略)

联系人:徐梦娟

联系电话:(略)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化解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调查范围

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可能受其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调查事项

1、项目相关信息了解程度。

2、通过了解本项目建设的途径。

3、项目建设期间主要风险因素。

4、施工和运营期间最关注的问题。

5、本项目建设对个人的影响程度。

6、项目实施引起较大矛盾纠纷、群体事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可能性。

7、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8、对本次项目建设的态度。

9、本项目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建项目的意见。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本单位。

(略)

2024年11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