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度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招标/资审公告
本项目重庆 (略) 2024年度醋酸#烯/#烯共聚乳液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重庆 (略) 2024年度醋酸#烯/#烯共聚乳液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
2.2 采购金额:约247.#元。
2.3 招标内容:采购醋酸#烯/#烯共聚乳液260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号 | 物资名称 | 粘度 | 采购规模(吨) | 含税限价金额(元) |
二标段 | 醋酸#烯/#烯共聚乳液(低粘度I) | 500-1000mpa.s | 140 | #.80 |
醋酸#烯/#烯共聚乳液(低粘度II) | 1500-2500mpa.s | 120 | #.60 |
注:(1)采购规模为预计数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2024年度实际订单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相应调整采购规模,投标人不得因数量的调整或变化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4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取分批次供货,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内按要求完成供货。
2.5 交货地点: (略)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投标人可为生产商或代销商(或经销商)。
注:①同一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②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产品是代理销售的,应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3.1.3 二标段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备CAL、CNAS认可等实验室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检验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须包含但不限于该产品表1、表2带*号的技术指标;其中,表1是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表2是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备CAL、CNAS认可等实验室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1.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 (略)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 (略)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2号 | 地址: | (略) (略) 金开大道351号 |
联系人: | 郭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项目重庆 (略) 2024年度醋酸#烯/#烯共聚乳液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重庆 (略) 2024年度醋酸#烯/#烯共聚乳液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
2.2 采购金额:约247.#元。
2.3 招标内容:采购醋酸#烯/#烯共聚乳液260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号 | 物资名称 | 粘度 | 采购规模(吨) | 含税限价金额(元) |
二标段 | 醋酸#烯/#烯共聚乳液(低粘度I) | 500-1000mpa.s | 140 | #.80 |
醋酸#烯/#烯共聚乳液(低粘度II) | 1500-2500mpa.s | 120 | #.60 |
注:(1)采购规模为预计数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2024年度实际订单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相应调整采购规模,投标人不得因数量的调整或变化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4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取分批次供货,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内按要求完成供货。
2.5 交货地点: (略)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投标人可为生产商或代销商(或经销商)。
注:①同一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②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产品是代理销售的,应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3.1.3 二标段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备CAL、CNAS认可等实验室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检验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须包含但不限于该产品表1、表2带*号的技术指标;其中,表1是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表2是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备CAL、CNAS认可等实验室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1.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 (略)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 (略)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2号 | 地址: | (略) (略) 金开大道351号 |
联系人: | 郭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