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HYSW-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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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HYSW-1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HYSW-1标段(HBSJ-(略)GL-(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略)GL-(略)
1.招标条件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建设规模:本项 (略) (略) 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 (略) (略) 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 (略) 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 (略) 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 (略) 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42米,单侧 (略) 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略))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 (略) 、 (略) 3处,匝道收费 (略) 、主线收 (略) 、 (略) 5处、 (略) 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 (略) 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 (略) ,路面设计为水 (略) 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 (略) 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法律法规、政策、有关文献;全面收集政府征地预公告征地红线图,土地数量、权属、分类等依据;全面收集需拆迁房屋及其地上其它附着物品种、数量及补偿依据;全面收集安置补偿标准、方案等与征收相关的资料。 (2)开展风险调查。实地走访 (略) 县所属单位、街道、乡镇、村及各方面利益相关群体,深入调查、广泛征询、全面收集其各种意见、诉求,倾听涉征群众呼声,吸纳有关建议。 (3)综合分析研判,进行风险识别。在资料收集和风险调查的基础上,围绕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是否产生负面影响;是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否损害相关群体合法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等方面,全面、动态、全程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认真分析研判,查找风险源,找准风险点,研究提出对应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精心编制报告。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纲要求,分区县分别编制评估报告。 (5)组织专家评审。分别组织 (略) 县评审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按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报告备案审批。将报告文本, (略) 县 (略) 请示函一起分别 (略) 县政法委审查备案。此后根据需要,汇总各地报告和政法委备案意见, (略) 政法委审查备案,取得批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YSW-1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68.(略)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即计划服务期。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沪 (略) G50排湖收费站
地址:
(略) (略) (略) 16 (略) 广场A座19层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任女士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728-(略)
电话:
027-(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1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HYSW-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YSW-1

近5年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HYSW-1

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HYSW-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8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14

响应性评审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5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6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 (略)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 (略) 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略)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HYSW-1标段(HBSJ-(略)GL-(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略)GL-(略)
1.招标条件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建设规模:本项 (略) (略) 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 (略) (略) 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 (略) 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 (略) 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 (略) 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42米,单侧 (略) 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略))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 (略) 、 (略) 3处,匝道收费 (略) 、主线收 (略) 、 (略) 5处、 (略) 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 (略) 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 (略) ,路面设计为水 (略) 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 (略) 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法律法规、政策、有关文献;全面收集政府征地预公告征地红线图,土地数量、权属、分类等依据;全面收集需拆迁房屋及其地上其它附着物品种、数量及补偿依据;全面收集安置补偿标准、方案等与征收相关的资料。 (2)开展风险调查。实地走访 (略) 县所属单位、街道、乡镇、村及各方面利益相关群体,深入调查、广泛征询、全面收集其各种意见、诉求,倾听涉征群众呼声,吸纳有关建议。 (3)综合分析研判,进行风险识别。在资料收集和风险调查的基础上,围绕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是否产生负面影响;是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否损害相关群体合法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等方面,全面、动态、全程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认真分析研判,查找风险源,找准风险点,研究提出对应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精心编制报告。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纲要求,分区县分别编制评估报告。 (5)组织专家评审。分别组织 (略) 县评审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按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报告备案审批。将报告文本, (略) 县 (略) 请示函一起分别 (略) 县政法委审查备案。此后根据需要,汇总各地报告和政法委备案意见, (略) 政法委审查备案,取得批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YSW-1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68.(略)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即计划服务期。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沪 (略) G50排湖收费站
地址:
(略) (略) (略) 16 (略) 广场A座19层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任女士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728-(略)
电话:
027-(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1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HYSW-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YSW-1

近5年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HYSW-1

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HYSW-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8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14

响应性评审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5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6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 (略)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 (略) 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略)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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