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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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致:供应商

(略) (略) 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 (略) 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3、采购方式:询价

4、工程中标价:*元

5、监理最高限价:6000元

6、采购需求: (略) (略) 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本次询价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暂定为50个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效期内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货物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监理费最终结算=工程施工最终审计价*监理中标价/工程控价)。

2.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报价明显高于控制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时间及地点

1.地点: (略) 陶辛镇

2.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到岗。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结束后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响应文件

1.报价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2.报价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 (略) 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前递交 (略) 陶辛镇水利站四楼403。

收件人:朱邓强 联系电话:0553-*

3.投标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纳税证明复印件(自行添加)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镇纪委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所有供应商平均报价的60%,低于所有供应商平均报价60%的做无 (略) 理)。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 (略) 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陶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邓强

联系电话:0553-*


附件:响应文件.docx

(略) 陶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致:供应商

(略) (略) 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 (略) 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3、采购方式:询价

4、工程中标价:*元

5、监理最高限价:6000元

6、采购需求: (略) (略) 2024年陶辛镇胡湾村胡湾自然村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本次询价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暂定为50个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效期内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货物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监理费最终结算=工程施工最终审计价*监理中标价/工程控价)。

2.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报价明显高于控制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时间及地点

1.地点: (略) 陶辛镇

2.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到岗。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结束后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响应文件

1.报价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2.报价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 (略) 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前递交 (略) 陶辛镇水利站四楼403。

收件人:朱邓强 联系电话:0553-*

3.投标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纳税证明复印件(自行添加)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镇纪委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所有供应商平均报价的60%,低于所有供应商平均报价60%的做无 (略) 理)。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 (略) 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陶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邓强

联系电话:0553-*


附件:响应文件.docx

(略) 陶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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