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
为充分广泛的征求供应商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需求进行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二、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定资质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者我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面件)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鲜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联 系 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0830-*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邮 箱:*@*q.com
物资采购站
2024年11月18日
(略) 址下载附件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
为充分广泛的征求供应商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需求进行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二、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定资质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者我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面件)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鲜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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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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