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2024年靖州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公开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持的方式,并在省内从事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培训的机构。
二、遴选程序
按照培训机构申请、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证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
2.报名地点:靖州县 (略) 。
3.资料证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附件中(遴选评分表)所要求的资料邮寄或送达至靖州 (略) 2号靖州县 (略) 406室。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
附件:靖州县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靖州县 (略)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靖州县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培训资质 | 10 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此次培训要求所涉专业(种植业)培训资质的,计10 分,否则不计分。 |
2 | 培训师资 | 20 分 | 按培训内容所涉专业(行业)师资职称比例评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 70%以上(含)的,计 20 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60%以上(含)的,计 16 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 50%以上(含)的,计 12 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 50%以下的,计8 分。 |
3 | 培训条件 | 9 分 | (1)有自建培训实训实践基地(涉种植业)的,计4分: (2)有长期合作培训实训实践基地(涉种植业),基地数≧5个的计 2 分,基地数<5 个的计1 分(含国家级资质的加2分,含省级资质的加1分,本项最高计分5分)。 |
6 分 | (1)培训机构具备提供7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多媒体教室)的能力,具备的计3分; (2)培训机构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的就餐要求和能力,且确保达到不低于100元/人/天的伙食标准,达到的计3分。 | ||
4 | 培训方案 | 25 分 | 培训方案应含6项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课程设计、授课师资、培训形式、教学评估、分工与管理措施,但不限于)的详细可行性培训方案参与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完全满足要求、有行业内著名专家教授授课、且有创新举措的,计 25 分: (2)培训方案完全满足要求的,计 20分: (3)培训方案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酌情扣 1-4分/项; (4)不提供的不计分。 |
5 | 组织管理 | 10 分 | 培训机构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丰富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管理经验,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1)设有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计5分: (2)配有专职培训管理、跟踪服务及安全维护人员,人数≧6 人的计5分,人数<6人的计2分。 |
6 | 培训业绩 | 10分 | (1)近24个月内承办过省级(含)组织的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的,计5分; (2)近24个 (略) 级(含)组织的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的,计3分; (3)近24个月内承办过县级(含)组织的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人数≧100人的,计2分; |
7 | 应急保障方案 | 10分 | (1)应急保障方案全面、具体、完全满足需求的计9-10分; (2)应急保障方案基本满足需求的计6-8分; (3)应急保障方案不全面,不详细的计5分及以下; (4)未提供应急保障方案的不计分。 |
合计 | 100分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2024年靖州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公开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持的方式,并在省内从事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培训的机构。
二、遴选程序
按照培训机构申请、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证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
2.报名地点:靖州县 (略) 。
3.资料证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附件中(遴选评分表)所要求的资料邮寄或送达至靖州 (略) 2号靖州县 (略) 406室。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
附件:靖州县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靖州县 (略)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靖州县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培训资质 | 10 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此次培训要求所涉专业(种植业)培训资质的,计10 分,否则不计分。 |
2 | 培训师资 | 20 分 | 按培训内容所涉专业(行业)师资职称比例评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 70%以上(含)的,计 20 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60%以上(含)的,计 16 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 50%以上(含)的,计 12 分;正高、副高职称占师资总人数 50%以下的,计8 分。 |
3 | 培训条件 | 9 分 | (1)有自建培训实训实践基地(涉种植业)的,计4分: (2)有长期合作培训实训实践基地(涉种植业),基地数≧5个的计 2 分,基地数<5 个的计1 分(含国家级资质的加2分,含省级资质的加1分,本项最高计分5分)。 |
6 分 | (1)培训机构具备提供7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多媒体教室)的能力,具备的计3分; (2)培训机构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的就餐要求和能力,且确保达到不低于100元/人/天的伙食标准,达到的计3分。 | ||
4 | 培训方案 | 25 分 | 培训方案应含6项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课程设计、授课师资、培训形式、教学评估、分工与管理措施,但不限于)的详细可行性培训方案参与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完全满足要求、有行业内著名专家教授授课、且有创新举措的,计 25 分: (2)培训方案完全满足要求的,计 20分: (3)培训方案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酌情扣 1-4分/项; (4)不提供的不计分。 |
5 | 组织管理 | 10 分 | 培训机构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丰富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管理经验,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1)设有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计5分: (2)配有专职培训管理、跟踪服务及安全维护人员,人数≧6 人的计5分,人数<6人的计2分。 |
6 | 培训业绩 | 10分 | (1)近24个月内承办过省级(含)组织的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的,计5分; (2)近24个 (略) 级(含)组织的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的,计3分; (3)近24个月内承办过县级(含)组织的农技人员(种植业),培训人数≧100人的,计2分; |
7 | 应急保障方案 | 10分 | (1)应急保障方案全面、具体、完全满足需求的计9-10分; (2)应急保障方案基本满足需求的计6-8分; (3)应急保障方案不全面,不详细的计5分及以下; (4)未提供应急保障方案的不计分。 |
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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