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襄阳经济技 (略) (略) 灯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SZ-#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经济技 (略) (略) 灯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襄阳 (略) (襄阳经济技 (略) ) (略) 以襄经开经发【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 (略) (襄阳经济技 (略)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 (略) (襄阳经济技 (略)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经济技 (略)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淘汰老 (略) #盏,更 (略) 灯#盏。项目改造完成后,能效水平提升60%,重点用能设备由改造前3级能效提升至改造后1级能效。本次改造为范围内的1 (略) 。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跟踪服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一次交验合格。2、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合同估算价:4423.#元(其中:设计费:40.#元,工程费:#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担一定的合同工作量比例)。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1.1 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无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 (略) 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总 (略) 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 3.1.4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3.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8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9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②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③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 (略) 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1 月 20 日00:00至 2024 年 11 月 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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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 ||||||||||||||||||||||
备注:无 |
襄阳经济技 (略) (略) 灯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SZ-#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经济技 (略) (略) 灯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襄阳 (略) (襄阳经济技 (略) ) (略) 以襄经开经发【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 (略) (襄阳经济技 (略)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 (略) (襄阳经济技 (略)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经济技 (略)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淘汰老 (略) #盏,更 (略) 灯#盏。项目改造完成后,能效水平提升60%,重点用能设备由改造前3级能效提升至改造后1级能效。本次改造为范围内的1 (略) 。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跟踪服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一次交验合格。2、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合同估算价:4423.#元(其中:设计费:40.#元,工程费:#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担一定的合同工作量比例)。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1.1 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无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 (略) 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总 (略) 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 3.1.4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3.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8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9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②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③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 (略) 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1 月 20 日00:00至 2024 年 11 月 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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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 ||||||||||||||||||||||
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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