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心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砂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贵 (略) (略) 磷石膏砂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贵 (略) (略) 采购磷石膏砂浆一批,规格型号为110m3/吨,总数量1200吨。
供货地点:金 (略)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谈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 (略) ( (略) (略) 招商智财中心4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须提供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售价: 2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 (略) 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贵州省 (略) (http://**)、 (略) 交 (略) (略) 网站(http://**)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一次性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采购文件》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发出的项目澄清或更正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贵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通大道交通大楼
联系方式:谢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略) 招商智财中心4楼
联系方式: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贵 (略) (略) 磷石膏砂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贵 (略) (略) 采购磷石膏砂浆一批,规格型号为110m3/吨,总数量1200吨。
供货地点:金 (略)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谈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 (略) ( (略) (略) 招商智财中心4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须提供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售价: 2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 (略) 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贵州省 (略) (http://**)、 (略) 交 (略) (略) 网站(http://**)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一次性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采购文件》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发出的项目澄清或更正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贵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通大道交通大楼
联系方式:谢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略) 招商智财中心4楼
联系方式: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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