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浩山乡片区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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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浩山乡片区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2024-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浩 (略) )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省级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地方配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彭泽县浩 (略)

2.2招标规模:田块整治、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 (略) 、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土壤改良及农田输配电。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2024年12月23 日开工- 2025年4月 21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招标金额:(略).51元。

2.6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 (略)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10日止在江 (略) 网站(网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2024 12 11日上午 9:30 时整

开标地点为:彭泽县 (略) 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 (略) 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 (略) 理。

7.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的通知”( (略) [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 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 (略) (略) 不见面开标 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 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 (略)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泽县浩山乡集镇内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彭泽分公司

地址:彭泽县新城 (略) 商业街7栋二楼2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略)

监管部门:彭泽县 (略)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92-(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彭泽支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2024-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浩 (略) )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省级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地方配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彭泽县浩 (略)

2.2招标规模:田块整治、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 (略) 、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土壤改良及农田输配电。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2024年12月23 日开工- 2025年4月 21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招标金额:(略).51元。

2.6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 (略)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10日止在江 (略) 网站(网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2024 12 11日上午 9:30 时整

开标地点为:彭泽县 (略) 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 (略) 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 (略) 理。

7.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的通知”( (略) [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 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 (略) (略) 不见面开标 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 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 (略)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泽县浩山乡集镇内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彭泽分公司

地址:彭泽县新城 (略) 商业街7栋二楼2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略)

监管部门:彭泽县 (略)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92-(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彭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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