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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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清江 (略) 受长阳清江水务 (略) 的委托,拟对“清 (略) 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QJ[2024]-12号。

2、项目名称:清 (略) 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对清 (略) 年度产生的业务、文书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扫描、建库,并装订成册,便于档案的存放、调用和维护,提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5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

2、地点: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39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在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39室)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磋商文件递交到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楼2248开标室)。由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4、本项目磋商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楼224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

《长阳清江水务 (略) 》公示公告栏(http://**)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阳清江水务 (略)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清江 (略)

联系人:石春阳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楼

宜昌清江 (略)

2024年11月19日

宜昌清江 (略) 受长阳清江水务 (略) 的委托,拟对“清 (略) 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QJ[2024]-12号。

2、项目名称:清 (略) 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对清 (略) 年度产生的业务、文书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扫描、建库,并装订成册,便于档案的存放、调用和维护,提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5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

2、地点: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39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在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39室)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磋商文件递交到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楼2248开标室)。由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4、本项目磋商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清江 (略) (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楼224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

《长阳清江水务 (略) 》公示公告栏(http://**)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阳清江水务 (略)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清江 (略)

联系人:石春阳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22楼

宜昌清江 (略)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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