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勤车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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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通勤车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1-19

(略) 经济技 (略) (略) 通勤车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经济技 (略)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 (略) 经济技 (略) (略) 通勤车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经济技 (略) (略) 通勤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八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八章)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八章)、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这3项材料(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 (略) 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使用要求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维保记录复印件。拟投入该项目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总里程数不超过#公里,需提供证明材料。

5、车辆保险手续完备。必须提供交强险。另需提供乘客险或乘客意外伤害赔偿数额承诺,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车辆情况汇总表。

6、提供拟派驾驶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2024年5月到2024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驾驶人员信息汇总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略) 公共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7000元);

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注: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详见招标文件)!

②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本票的:请将银行电子保函、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为现金的:则请将现金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前;

3、地址: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技术标、价格标评审。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经济技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2号

联系人:顾雪松

联系方式:0513-#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

2024年11月18日

发布时间:

2024-11-19

(略) 经济技 (略) (略) 通勤车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经济技 (略)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 (略) 经济技 (略) (略) 通勤车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经济技 (略) (略) 通勤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八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八章)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八章)、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这3项材料(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 (略) 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使用要求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维保记录复印件。拟投入该项目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总里程数不超过#公里,需提供证明材料。

5、车辆保险手续完备。必须提供交强险。另需提供乘客险或乘客意外伤害赔偿数额承诺,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车辆情况汇总表。

6、提供拟派驾驶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2024年5月到2024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驾驶人员信息汇总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略) 公共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7000元);

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注: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详见招标文件)!

②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本票的:请将银行电子保函、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为现金的:则请将现金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前;

3、地址: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技术标、价格标评审。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经济技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2号

联系人:顾雪松

联系方式:0513-#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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