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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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4-142

青海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

1.2 采购人:青海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需对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进 (略) 置。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2023年1 (略) 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略)元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规定,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业务与格尔木 (略) 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格尔木 (略) 。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

2.2履约期限:按(略)方要求。

2.3履约地点:青 (略) 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具备相关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 (略) (略) 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 (略) “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4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28号

联系人:青海 (略)

地 址:青 (略) 察尔汗盐湖

电 话:0979-(略)





采购编号:2024-142

青海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

1.2 采购人:青海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需对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进 (略) 置。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2023年1 (略) 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略)元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规定,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业务与格尔木 (略) 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格尔木 (略) 。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 (略) (略) 置危险废物(氢氧化钠废包装物)。

2.2履约期限:按(略)方要求。

2.3履约地点:青 (略) 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具备相关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 (略) (略) 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 (略) “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4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28号

联系人:青海 (略)

地 址:青 (略) 察尔汗盐湖

电 话:097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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