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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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灭火器采购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拟消防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灭火器采购。

2.项目地点: (略) (略) 弘景大道3666号。

3.项目内容:灭火器采购项目,灭火器采购数量以校方提供清单为准。

4.项目工期:约10天。

5.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灭火器到货送达指定地点,摆放完成后,经发标方验收合格后,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第二阶段: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验收通过(略)年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15:30。

2.报名地点: (略) ( (略) 弘景大道3666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人民币(略)佰圆整(¥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校方账户,汇款以公对公形式,注明“灭火器采购+公司名称”,汇款单位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报名当天携带报名汇款凭证 (略) (行政楼116)开具收据后报名。

4.资格预审材料: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投标报名为现场报名, (略) 缴纳社保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4)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 (略) 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5)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略)份(略)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现场勘察与答疑

1.勘察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40。

2.集合地点: (略) 行政楼大厅集合。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及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4年12月3日9:3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 (略) 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略)仟元(¥2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灭火器保证金+公司名称”。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 (略) (行政楼116)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仟圆整(¥5000元),其中(略)仟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略)仟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3.请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按综合单价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固定,不做任何调增。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废标。

4.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3个月社保证明;

3.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 (略) 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4.总价分项及综合单价报价;

5.自202 (略) 业绩;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 (略) (略) ;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咨询:025-(略)

2.相关项目咨询:025-(略)

3.账户信息:

户名: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略)90

纳税识别号:(略)MJ(略)Y

九、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纪检监察邮箱:*@*ttp://**。

(略)
2024年11月19日
南京传媒学院灭火器采购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拟消防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灭火器采购。

2.项目地点: (略) (略) 弘景大道3666号。

3.项目内容:灭火器采购项目,灭火器采购数量以校方提供清单为准。

4.项目工期:约10天。

5.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灭火器到货送达指定地点,摆放完成后,经发标方验收合格后,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第二阶段: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验收通过(略)年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15:30。

2.报名地点: (略) ( (略) 弘景大道3666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人民币(略)佰圆整(¥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校方账户,汇款以公对公形式,注明“灭火器采购+公司名称”,汇款单位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报名当天携带报名汇款凭证 (略) (行政楼116)开具收据后报名。

4.资格预审材料: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投标报名为现场报名, (略) 缴纳社保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4)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 (略) 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5)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略)份(略)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现场勘察与答疑

1.勘察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40。

2.集合地点: (略) 行政楼大厅集合。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及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4年12月3日9:3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 (略) 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略)仟元(¥2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灭火器保证金+公司名称”。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 (略) (行政楼116)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仟圆整(¥5000元),其中(略)仟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略)仟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3.请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按综合单价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固定,不做任何调增。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废标。

4.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3个月社保证明;

3.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 (略) 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4.总价分项及综合单价报价;

5.自202 (略) 业绩;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 (略) (略) ;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咨询:025-(略)

2.相关项目咨询:025-(略)

3.账户信息:

户名: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略)90

纳税识别号:(略)MJ(略)Y

九、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纪检监察邮箱:*@*ttp://**。

(略)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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