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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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

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已由彭发改字〔2024〕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统筹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第二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棉船镇 2.2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本项目招标金额:约2630.(略)元 2.5招标编号:PZMCSHJZL-SG 2.6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1 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7月5 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2.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全部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月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11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12日14时30分,地点: (略) (略) 彭泽分中心,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有关事项说明: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有关说明 7.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4 施工标做 (略) 理的情况说明:①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 (略) 理。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投标人, (略) 理。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彭泽县棉船镇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日辰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1.1、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彭泽支行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彭泽支行

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已由彭发改字〔2024〕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统筹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第二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棉船镇 2.2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本项目招标金额:约2630.(略)元 2.5招标编号:PZMCSHJZL-SG 2.6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1 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7月5 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2.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全部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月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11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12日14时30分,地点: (略) (略) 彭泽分中心,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有关事项说明: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有关说明 7.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4 施工标做 (略) 理的情况说明:①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 (略) 理。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投标人, (略) 理。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彭泽县棉船镇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日辰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1.1、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彭泽支行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彭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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