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竣工财务决算第二阶段审核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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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竣工财务决算第二阶段审核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定 (略) 拟对“十四五”期间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2024年第二阶段)进行第三方服务单位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时效性强的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单位。


(一)服务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共对定日县辖内32个已完工建设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送审金额*.5(万元)。其中:投资*元*元(不含)以内项目24个,*元*元以内的项目8个。本次项目不分标段。


2.项目地点:定日县


3.工作内容: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28.6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投标方式及所需资料


1.线上投标: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0日至24日18:30请将所需资料发送至定 (略) 电子邮箱(*@*ttp://**),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2.现场投标: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0日至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略) 定 (略) 报送投标相关资料。


3.投标时所需提供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价单、预计任务完成期限、专业人员力量、服务质量、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类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标资料包括以上但不限于上述所需资料。


(四)合同履行期限及具体内容

按照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下午18: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5日10:00,定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期限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报价统一使用《定 (略)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价单》(附件)。


4.本次比选为定日县“十四五”期间项目第二阶段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11月25日前与 (略) 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九)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定 (略)


地 址:定 (略) (定日县人民政府对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旦增央吉(*)


旦增(*)


附件:定 (略)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价单(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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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略)

2024年11月20日

根据工作需求,定 (略) 拟对“十四五”期间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2024年第二阶段)进行第三方服务单位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时效性强的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单位。


(一)服务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共对定日县辖内32个已完工建设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送审金额*.5(万元)。其中:投资*元*元(不含)以内项目24个,*元*元以内的项目8个。本次项目不分标段。


2.项目地点:定日县


3.工作内容: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28.6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投标方式及所需资料


1.线上投标: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0日至24日18:30请将所需资料发送至定 (略) 电子邮箱(*@*ttp://**),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2.现场投标: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0日至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略) 定 (略) 报送投标相关资料。


3.投标时所需提供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价单、预计任务完成期限、专业人员力量、服务质量、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类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标资料包括以上但不限于上述所需资料。


(四)合同履行期限及具体内容

按照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下午18: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5日10:00,定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期限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报价统一使用《定 (略)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价单》(附件)。


4.本次比选为定日县“十四五”期间项目第二阶段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11月25日前与 (略) 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九)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定 (略)


地 址:定 (略) (定日县人民政府对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旦增央吉(*)


旦增(*)


附件:定 (略)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价单(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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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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