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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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现就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参与,现将有关磋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为有效推进落实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价#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时间、方式、地址及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至下述地址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地址: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3层办 (略) (略) 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 (略) 招标代理部2026办公室(地铁9号线南苑站B出口)。

4、报名时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13时30分00秒止;

地点: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A层。

2、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13时30分00秒;

地点: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A层。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质疑投诉事项:

1、投标人对磋商采购活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项目联系人:沈东杰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曾 凯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略) 余杭 (略) 366号瑞鸿大厦18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项目联系人:沈佳燕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单成燕 联系电话:0571-#

临平地址: (略) (略) 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整层)。

余杭地址: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1-4楼(整幢)。



关于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现就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参与,现将有关磋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为有效推进落实职工工伤纠纷调解援助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价#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时间、方式、地址及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至下述地址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地址: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3层办 (略) (略) 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 (略) 招标代理部2026办公室(地铁9号线南苑站B出口)。

4、报名时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13时30分00秒止;

地点: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A层。

2、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13时30分00秒;

地点: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A层。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质疑投诉事项:

1、投标人对磋商采购活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项目联系人:沈东杰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曾 凯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略) 余杭 (略) 366号瑞鸿大厦18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项目联系人:沈佳燕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单成燕 联系电话:0571-#

临平地址: (略) (略) 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整层)。

余杭地址: (略) (略) 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幢2单元1-4楼(整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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