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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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 (略) 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天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3: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天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学海道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宏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经理#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天津 (略) 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宏宇 (略) (地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Y-2024-A-061

项目名称:天津 (略) 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并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第一阶段(技术标) 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能证明其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2024年05月至开标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确保证明材料信息完整、清晰);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二)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例:电汇银行回单)。(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宏宇 (略) (地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以电子或纸质版文件售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学海道3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宏宇 (略)             

地 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联系方式:刘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 (略) 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天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3: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天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学海道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宏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经理#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天津 (略) 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宏宇 (略) (地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Y-2024-A-061

项目名称:天津 (略) 增材制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并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第一阶段(技术标) 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能证明其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2024年05月至开标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确保证明材料信息完整、清晰);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二)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例:电汇银行回单)。(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宏宇 (略) (地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以电子或纸质版文件售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宇 (略) 第一标室(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学海道3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宏宇 (略)             

地 址: (略) 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联系方式:刘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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