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PY0302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通告
关于公布实施《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PY0302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通告
《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PY0302 (略) 部用地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平远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平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府函〔2024〕81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1月13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 (略) 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平府函〔2024〕81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PY0302 (略) 部用地调整方案》的批复.pdf
平远县 (略)
2024年11月14日
《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PY0302 (略) 部用地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平远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平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府函〔2024〕81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1月13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 (略) 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平府函〔2024〕81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PY0302 (略) 部用地调整方案》的批复.pdf
平远县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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