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已由 (略) 发 (略) 以240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湖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800万元,工程概算#.6800万元,概算监理费375.#元,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含架空层面积1471.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98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约1302.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9平方米(其中含不计容架空层面积约1471.6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4平方米。共设置8幢住宅、3个配电房与1个门卫,其中1#楼与2#楼一层设置配套用房、8#楼架空中间两户,其余住宅楼一层均为架空层。地下室设置一层,主要功能为汽车库与非机动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建设地点:位于新仓镇芦川新街北侧、 (略) 东侧。
2.2招标范围: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费 267.#元。
2.3施工总工期:78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资质;
3.2□自 / 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 (略) 场监 (略) 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6R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2023版》配置,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其余至少3名应持有建设部门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及以上上岗证);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 (略) 场监 (略) 为准);
3.8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R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为准)。上述3.7--3.10条款内容 (略) 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下同)。
5.2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 (略) (略) 314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 0573-#
地 址: (略) 新仓镇 地 址: (略) (略) 89号总商会大厦B座23楼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com
2024年11月20日
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已由 (略) 发 (略) 以240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湖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800万元,工程概算#.6800万元,概算监理费375.#元,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含架空层面积1471.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98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约1302.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9平方米(其中含不计容架空层面积约1471.6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4平方米。共设置8幢住宅、3个配电房与1个门卫,其中1#楼与2#楼一层设置配套用房、8#楼架空中间两户,其余住宅楼一层均为架空层。地下室设置一层,主要功能为汽车库与非机动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建设地点:位于新仓镇芦川新街北侧、 (略) 东侧。
2.2招标范围:新仓镇河畔佳苑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费 267.#元。
2.3施工总工期:78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资质;
3.2□自 / 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 (略) 场监 (略) 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6R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2023版》配置,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其余至少3名应持有建设部门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及以上上岗证);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 (略) 场监 (略) 为准);
3.8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R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为准)。上述3.7--3.10条款内容 (略) 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下同)。
5.2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 (略) (略) 314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 0573-#
地 址: (略) 新仓镇 地 址: (略) (略) 89号总商会大厦B座23楼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com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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