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四辆轮式装载机、五辆重型自卸货车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三辆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四辆轮式装载机、五辆重型自卸货车 | ||
---|---|---|---|
项目编号 | HA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HA# |
转让底价 | 201.97 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4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包含三辆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四辆轮式装载机、五辆重型自卸货车(资产详情以实地踏勘为准)。 |
项目视频 | |
---|---|
项目vr |
车辆号码 | 车辆类型 | ||
---|---|---|---|
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
排量(L) | 使用性质 | ||
登记日期 | 检验有效期至 | ||
行驶里程(KM) | 强制报废期止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评估机构名称 | 信阳中政 (略)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18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14 |
评估价格(万元) | 201.97 | 账面净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转让方名称 | 信阳 (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79FR028 | (略) | 河南省/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略) 场街16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殷文武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 | 金融分类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略) 上报名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略) 置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2、有意受让者于公告期内向河南 (略) (略) 申资 (略) 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河南 (略) 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资 (略) 置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转让标的及向转让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 (略) 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2、此次转让标的需拆除、清运。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标的,前往预展现场查勘标的,必须按照转让方指 (略) 线行走,禁止私自进入 (略) 域,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必要材料。3、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照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如果转让方确认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资格,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河南 (略) 原额、原币、原渠道退还。保证金在河南 (略) 存储期间不计利息。5、受让方收到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资产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即视为已完成资产交割。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无限期延牌 , 延牌周期:10 个工作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项目名称 | 三辆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四辆轮式装载机、五辆重型自卸货车 | ||
---|---|---|---|
项目编号 | HA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HA# |
转让底价 | 201.97 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4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包含三辆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四辆轮式装载机、五辆重型自卸货车(资产详情以实地踏勘为准)。 |
项目视频 | |
---|---|
项目vr |
车辆号码 | 车辆类型 | ||
---|---|---|---|
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
排量(L) | 使用性质 | ||
登记日期 | 检验有效期至 | ||
行驶里程(KM) | 强制报废期止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评估机构名称 | 信阳中政 (略)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18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14 |
评估价格(万元) | 201.97 | 账面净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转让方名称 | 信阳 (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79FR028 | (略) | 河南省/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略) 场街16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殷文武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 | 金融分类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略) 上报名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略) 置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2、有意受让者于公告期内向河南 (略) (略) 申资 (略) 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河南 (略) 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资 (略) 置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转让标的及向转让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 (略) 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2、此次转让标的需拆除、清运。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标的,前往预展现场查勘标的,必须按照转让方指 (略) 线行走,禁止私自进入 (略) 域,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必要材料。3、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照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如果转让方确认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资格,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河南 (略) 原额、原币、原渠道退还。保证金在河南 (略) 存储期间不计利息。5、受让方收到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资产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即视为已完成资产交割。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无限期延牌 , 延牌周期:10 个工作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