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 (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TPMZB*。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4年 11 月 20 日至2024年 11 月 27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6.2报名期限内,报名期限内未按规定方式办理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 11 月 20 日至2024年 11 月 27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前往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办理报名手续。
7.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4受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6.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报 (略) 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1 日14时30 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12 月 11 日14时30 分;地点: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以上如有变更,福 (略) 将通过福州正先安全 (略) 网站(http://**#/everoneList?type=4)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采购人:福 (略)
地址: (略) (略) 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1层
联系人:郑纯雄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联系人:黄工、潘工、方工
联系电话:0591-*
附1: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缴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 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单位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 否 | 4 | 套 | * | 7600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服务、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预算即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品目号预算或合同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内容: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 (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TPMZB*。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4年 11 月 20 日至2024年 11 月 27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6.2报名期限内,报名期限内未按规定方式办理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 11 月 20 日至2024年 11 月 27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前往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办理报名手续。
7.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4受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6.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报 (略) 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1 日14时30 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12 月 11 日14时30 分;地点: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以上如有变更,福 (略) 将通过福州正先安全 (略) 网站(http://**#/everoneList?type=4)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采购人:福 (略)
地址: (略) (略) 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1层
联系人:郑纯雄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福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联系人:黄工、潘工、方工
联系电话:0591-*
附1: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缴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 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单位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 否 | 4 | 套 | * | 7600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服务、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预算即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品目号预算或合同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