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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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屏人社工公示〔2024〕25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张佐文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3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

通信地址:屏山县忠孝街4号

邮编:#

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4年第25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0日


屏人社工公示〔2024〕25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张佐文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3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

通信地址:屏山县忠孝街4号

邮编:#

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4年第25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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