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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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2〕673号)、《寻甸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寻甸县联合乡法安村民委员会腰岩村民小组,凹子村民委员会石板沟村民小组,落水洞村民委员会洒鸡戛村民小组;凤合镇合理村民委员会长岭岗村民小组,发来古村民委员会老李凹村民小组,驻基村民委员会驻基大村村民小组、小村村民小组;鸡街镇泽和村民委员会新村村民小组,四哨村民委员会海桥村民小组,南海村民委员会小海嘎村第一村民小组;六哨乡龙街村民委员会河底一、二村民小组;甸沙乡甸沙村民委员会得秋哨村民小组;功山镇纲纪村民委员会河湾冲村民小组、纲纪村民小组,哨上村民委员会老头箐、秧田冲村民小组;先锋镇大窝铺村民委员会中村村民小组;河口镇撒米洛村民委员会山背后村民小组,十#村民委员会大平地村民小组;金所街 (略) 新田村民委员会石硗村民小组,摆宰村民委员会摆宰大村第五、六村民小组;塘子街 (略) (略) 老秧田村民小组;金源乡妥托村民委员会大坝子村民小组、小多红村民小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9076公顷,寻甸县计划2025年内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相关手续。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事项

公示范围是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征求意见事项及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态度和意见;(2)对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应急预案的看法和意见;(3)对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等;(4)非涉及社会稳定的内容不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征求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四、公示时间、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评估责任主体: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略)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871-#

受委托评估单位:云南 (略)

联系人:王女士 邮箱:*@*q.com

联系地址:寻甸仁德 (略) 15号 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2〕673号)、《寻甸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寻甸县联合乡法安村民委员会腰岩村民小组,凹子村民委员会石板沟村民小组,落水洞村民委员会洒鸡戛村民小组;凤合镇合理村民委员会长岭岗村民小组,发来古村民委员会老李凹村民小组,驻基村民委员会驻基大村村民小组、小村村民小组;鸡街镇泽和村民委员会新村村民小组,四哨村民委员会海桥村民小组,南海村民委员会小海嘎村第一村民小组;六哨乡龙街村民委员会河底一、二村民小组;甸沙乡甸沙村民委员会得秋哨村民小组;功山镇纲纪村民委员会河湾冲村民小组、纲纪村民小组,哨上村民委员会老头箐、秧田冲村民小组;先锋镇大窝铺村民委员会中村村民小组;河口镇撒米洛村民委员会山背后村民小组,十#村民委员会大平地村民小组;金所街 (略) 新田村民委员会石硗村民小组,摆宰村民委员会摆宰大村第五、六村民小组;塘子街 (略) (略) 老秧田村民小组;金源乡妥托村民委员会大坝子村民小组、小多红村民小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9076公顷,寻甸县计划2025年内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相关手续。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事项

公示范围是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征求意见事项及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态度和意见;(2)对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应急预案的看法和意见;(3)对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等;(4)非涉及社会稳定的内容不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征求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四、公示时间、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评估责任主体: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略)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871-#

受委托评估单位:云南 (略)

联系人:王女士 邮箱:*@*q.com

联系地址:寻甸仁德 (略) 15号 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寻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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