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C-50、C-5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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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C-50、C-5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2024年11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 (略) 规 (略) (略) 编制《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FC-C-36、C-50、C-5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控规调整论证》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由县自然资 (略) 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范围位于连江县中心城西部,敖江沿线,位于《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 (略) 单元C基本单元内(*-FC-C基本单元),东 (略) ,西至规划娱乐用地, (略) ,北至 (略) 。规划调整范围面积约11.42公顷(约171亩)。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基本单元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编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FC-C

C-33-1

公园绿地

1401

*

——

——

——

——

C-33-2

公园绿地

1401

3253

——

——

——

——

C-34-1

河流水面

1701

926

——

——

——

——

C-34-2

河流水面

1701

1157

——

——

——

——

C-35

公园绿地

1401

1877

——

——

——

——

C-36-1

商住用地

0701/0901

*

1.1

35

30

36

C-36-2

商务金融用地

0902

*

2.0

35

30

36

C-36-3

供电用地

1303

*

1

30

30

24

C-49

公园绿地

1401

1057

——

——

——

——

C-50

供电用地

1303

1851

1

30

30

24

C-51

河流水面

1701

4639

——

——

——

——

C-52-1

娱乐用地

0903

*

1.8

30%

30%

24

C-52-2

供电用地

1303

6297

1

30

30

24

C-54

公园绿地

1401

1738

——

——

——

——

(略) 用地

1207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 (略) 2号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并注明“《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FC-C-36、C-50、C-5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11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 (略) 规 (略) (略) 编制《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FC-C-36、C-50、C-5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控规调整论证》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由县自然资 (略) 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范围位于连江县中心城西部,敖江沿线,位于《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 (略) 单元C基本单元内(*-FC-C基本单元),东 (略) ,西至规划娱乐用地, (略) ,北至 (略) 。规划调整范围面积约11.42公顷(约171亩)。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基本单元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编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FC-C

C-33-1

公园绿地

1401

*

——

——

——

——

C-33-2

公园绿地

1401

3253

——

——

——

——

C-34-1

河流水面

1701

9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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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2

河流水面

1701

11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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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

公园绿地

1401

1877

——

——

——

——

C-36-1

商住用地

0701/0901

*

1.1

35

30

36

C-36-2

商务金融用地

0902

*

2.0

35

30

36

C-36-3

供电用地

1303

*

1

30

30

24

C-49

公园绿地

1401

1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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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

供电用地

1303

1851

1

30

30

24

C-51

河流水面

1701

4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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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1

娱乐用地

0903

*

1.8

30%

30%

24

C-52-2

供电用地

1303

6297

1

30

30

24

C-54

公园绿地

1401

17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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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用地

1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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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 (略) 2号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并注明“《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FC-C-36、C-50、C-5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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