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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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Z(略)1
公告期限: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国升 0317-(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求是南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静雅 电话:0317-(略)
采购内容:车辆维修保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1包(交警一大队) 预算金额:37.(略)元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2包(交警二大队) 预算金额:37.(略)元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3包(交警三大队) 预算金额:37.(略)元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4包(交警支队机关) 预算金额:37.(略)元
采购用途:车辆维修保养
项目实施地点: (略) 区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 (略) 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 (略) (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8时5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8:5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三室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年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略)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 (略) (河北—沧州)
备注:1、本项目采用“双盲”综合评分法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人电话0317-(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Z(略)1
公告期限: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国升 0317-(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求是南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静雅 电话:0317-(略)
采购内容:车辆维修保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1包(交警一大队) 预算金额:37.(略)元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2包(交警二大队) 预算金额:37.(略)元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3包(交警三大队) 预算金额:37.(略)元
分包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4包(交警支队机关) 预算金额:37.(略)元
采购用途:车辆维修保养
项目实施地点: (略) 区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 (略) 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 (略) (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8时5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8:5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三室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年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略)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 (略) (河北—沧州)
备注:1、本项目采用“双盲”综合评分法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人电话03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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