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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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北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北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名称: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国土空间规划(2022-2035)获批后,市 (略) 拓展可开发空间约20平方公里,需进一步编制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后,方可进行收储出让。 (略) 资规部门正在分批分期 (略) 县,各单 (略)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预计用三年左右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等要求的法定规划,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招商引资需求,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控规,需启动控规整体修编工作,以保障控规体系的科学、合理性,更好的引导项目按规划落地。同 (略) 土地出让工作相关要求,在每一幅经营性地块出让前,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总平方案设计,形成完整的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管控要求,作为核发设计条件的技术依据。 为了尽早实 (略) 的控规全覆盖,同时对 (略) 控规中已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另外, (略) (略) 产业及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现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上述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上述工作要求设计单位不仅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熟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相关要求,还需广泛开展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等实地情况调研,兼 (略) 、 (略) ,综合考量地块内外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并站在政府角度统筹考虑各方因素,最终获得资规部门 (略) 政府的行政审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 (略) (略) 文峰街 (略) 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X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朱源媛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79号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晓楠

联系地址: (略) (略) 38号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博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同济科技园B7幢4、5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控规调整和总平方案设计.pdf
(略) 北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北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名称:控规调整研究和总平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国土空间规划(2022-2035)获批后,市 (略) 拓展可开发空间约20平方公里,需进一步编制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后,方可进行收储出让。 (略) 资规部门正在分批分期 (略) 县,各单 (略)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预计用三年左右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等要求的法定规划,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招商引资需求,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控规,需启动控规整体修编工作,以保障控规体系的科学、合理性,更好的引导项目按规划落地。同 (略) 土地出让工作相关要求,在每一幅经营性地块出让前,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总平方案设计,形成完整的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管控要求,作为核发设计条件的技术依据。 为了尽早实 (略) 的控规全覆盖,同时对 (略) 控规中已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另外, (略) (略) 产业及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现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上述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上述工作要求设计单位不仅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熟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相关要求,还需广泛开展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等实地情况调研,兼 (略) 、 (略) ,综合考量地块内外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并站在政府角度统筹考虑各方因素,最终获得资规部门 (略) 政府的行政审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 (略) (略) 文峰街 (略) 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X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朱源媛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79号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晓楠

联系地址: (略) (略) 38号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博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同济科技园B7幢4、5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控规调整和总平方案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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