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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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公告

湖北 (略) 发展基金管理人

遴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交通项目投融资渠道,推进我 (略) 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同意的基金方案,湖北 (略) (以下简称“遴选人”,附件中简称“湖北交投”)决定设立湖北 (略) 发展基金。湖北 (略) 发展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并采取“1+N”母子基金架构,其中母基金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出资100亿元、遴选人自筹200亿元。遴选人已委托湖北 (略) 作为遴选代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北 (略) 发展基金母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一)组织形式

母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规模

母基金总规模300亿元。

(三)存续期限

母基金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届满后,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延期或依法依规完成清算。

(四)投资策略

母基金全部投向若干只子基金,其中投资于湖北 (略) 项目建设子基金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80%。其余资金可向投资于交通关联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子基金出资。

母基金可投向新设子基金份额或存量基金份额。

(五)投资限制

母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略) 场股票,投资期货、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企业债、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 从事抵押、担保、委托贷款、房地产等业务;

3. 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 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8.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

9. 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投资决策

(略) 场化机制运作,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遴选人、母基金管理人委派。

(七)管理费

母基金管理费率为不低于母基金实缴规模的1‰/年且最高不得高于(略)元/年(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项目管理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

(八)基金管理人出资

基金管理人在母基金的出资最低不少于(略)元,且须符合中标人所在行业规定要求。

二、管理人职责

代表母基金执行合伙事务,负责母基金的设立、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清算等事务;制定子基金投资决策、合规管理等制度,负责选聘子基金管理人,督促子基金合规运行;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由母基金管理人负责的其他相关事务(最终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 (略) 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二)基金管理规模要求

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实缴规模不少于300亿元。

备注:本项目所称“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包含 (略) 作为基金管理人目前在管的基金,其他情况不纳入上述实缴规模的计算。

(三)信誉要求

申报机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略) 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受过司 (略) 罚的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经营机构。申报机构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等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管理人员要求

申报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0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且有3年及以上基金管理或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湖 (略)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公告受理时间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

(二)遴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报机构,应当在湖 (略)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在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下载遴选文件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模版)、评审表)。因本遴选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遴选文件的,其申报文件将不予接收。遴选 (略) 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当于【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前登录“平台”,选择本项目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完成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报机构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四)组织开展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 初步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文件是否完整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指标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会向遴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五)结果公示与确定

遴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待3日公示期结束,遴选人确认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六)其他情况说明

在公开遴选的过程中,若申报机构少于3家,将终止遴选或由遴选人择期重新组织遴选。

五、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27-(略)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 (略) (签章)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国展中心西塔

项目经理(签名):贾骏

联系电话:027-(略)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湖北 (略) 发展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模版)

附件2:湖北 (略) 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评审表

附件3:遴选指南及其他要求

湖北 (略) 发展基金管理人

遴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交通项目投融资渠道,推进我 (略) 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同意的基金方案,湖北 (略) (以下简称“遴选人”,附件中简称“湖北交投”)决定设立湖北 (略) 发展基金。湖北 (略) 发展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并采取“1+N”母子基金架构,其中母基金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出资100亿元、遴选人自筹200亿元。遴选人已委托湖北 (略) 作为遴选代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北 (略) 发展基金母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一)组织形式

母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规模

母基金总规模300亿元。

(三)存续期限

母基金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届满后,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延期或依法依规完成清算。

(四)投资策略

母基金全部投向若干只子基金,其中投资于湖北 (略) 项目建设子基金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80%。其余资金可向投资于交通关联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子基金出资。

母基金可投向新设子基金份额或存量基金份额。

(五)投资限制

母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略) 场股票,投资期货、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企业债、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 从事抵押、担保、委托贷款、房地产等业务;

3. 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 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8.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

9. 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投资决策

(略) 场化机制运作,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遴选人、母基金管理人委派。

(七)管理费

母基金管理费率为不低于母基金实缴规模的1‰/年且最高不得高于(略)元/年(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项目管理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

(八)基金管理人出资

基金管理人在母基金的出资最低不少于(略)元,且须符合中标人所在行业规定要求。

二、管理人职责

代表母基金执行合伙事务,负责母基金的设立、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清算等事务;制定子基金投资决策、合规管理等制度,负责选聘子基金管理人,督促子基金合规运行;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由母基金管理人负责的其他相关事务(最终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 (略) 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二)基金管理规模要求

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实缴规模不少于300亿元。

备注:本项目所称“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包含 (略) 作为基金管理人目前在管的基金,其他情况不纳入上述实缴规模的计算。

(三)信誉要求

申报机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略) 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受过司 (略) 罚的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经营机构。申报机构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等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管理人员要求

申报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0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且有3年及以上基金管理或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湖 (略)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公告受理时间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

(二)遴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报机构,应当在湖 (略)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在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下载遴选文件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模版)、评审表)。因本遴选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遴选文件的,其申报文件将不予接收。遴选 (略) 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当于【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前登录“平台”,选择本项目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完成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报机构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四)组织开展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 初步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文件是否完整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指标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会向遴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五)结果公示与确定

遴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待3日公示期结束,遴选人确认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六)其他情况说明

在公开遴选的过程中,若申报机构少于3家,将终止遴选或由遴选人择期重新组织遴选。

五、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27-(略)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 (略) (签章)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国展中心西塔

项目经理(签名):贾骏

联系电话:027-(略)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湖北 (略) 发展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模版)

附件2:湖北 (略) 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评审表

附件3:遴选指南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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