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项目新增支撑立柱采购项目
(略) 拟对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略) 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为项目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数量详见明细表,报价均应为含税到厂价,并明确供货周期,其他详情参见标书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不 (略) 使用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公告在中车购供 (略) www.crrcgo.cc)、 (略) (www.crrcgc.cc/zcfd)发布。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公开竞标文件正文的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定义
1.1.3 “公开竞标文件”系指本文件,即采购人的要约邀请。
1.1.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公开竞标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1.1.5 “中标人”系指递交的投标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投标人。
1.2 项目概况
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标。
1.3 项目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公开竞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与否,均由投标人自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竞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竞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2. 公开竞标文件
2.1公开竞标文件的组成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公开竞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公开竞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公开竞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3 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公开竞标文件、答疑及其他材料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公开竞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1)所投产品说明(所有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3.2 投标报价:
(2)中标单价一旦确定,合同履约期间不再调整,不因供货数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变化,即使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和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本单价均不作调整。
(3)如果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内有缺报、漏报的单价或费用,应视为已经分摊在其他费用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在单价与总报价之间有偏差,将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4)投标单位报价应使用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但也可进行相应的扩展。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种报价方案,不允许提供多个报价。
3.2.3所有的材料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并达到采购人满意。
3.2.4投标人应确保所供应材料及投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不存在环保、安全缺陷问题。若因环保、安全问题所发生的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2.5本次采购要求报单价、合价、总价,规格型号和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3.2.6投标人按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制造的具体尺寸以施工图为准。
3.2.8报价时,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报价等必须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填写齐全,否则由评委会根据公开竞标文件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8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略) 理。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公开竞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递交投标文件。
5.4.1逾期或者未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的;
5.4.2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设置为不可更改的PDF文件的。
6.2 评标
(1)开标会议开始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3资格审查:
评标时,投标人即时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验,线上不能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虚假、无效的将否决其投标。
6.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公开竞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6.3.4.1 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3.4.8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4.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3.4.5投标人未按照公开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3.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6.3.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6.3.4.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3.4.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6.3.4.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6.3.4.1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3.4.15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6.3.4.16有关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中另行规定的其它规定。
7. 合同授予
7.1.2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
7.2 签订合同
7.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2.3 采购合同生效前,采购人与中标人的花费由各自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8.4 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2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9.1 履约合同后,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的排产要求,采购人可以依次更换中标人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该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同时2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此类采购活动。
一、 评标总则
本次评标办法为最低价评分法,即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开标后,投标人应按评审标准前附表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内容提供的相应证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依据评审标准前附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违反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按评委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本次公开竞标项目为整体打包,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共推荐1名候选人中标。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1)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和正本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采购人保留在评标过程中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报价的权力,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说明:以下合同为#方通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时#方有权就部分条款邀请#方进行协商调整。
购销合同
不含税总计(大写): (¥ )
含税总计(大写): (¥ )
税额总计(大写): (¥ )
二、执行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满足并达到质量技术要求。
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此合同的条件和最近的有效报价增加订单。订货数量可能微调,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因项目交货时间可能存在变动,每批次合同货物的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的载明时间为准。
四、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卖方办理发运,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卖方自选运输方式。
5.3 卖方的技术服务联络人及电话: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买方。
6.3 如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款的 5 %作为违约金。如因合同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质量索赔项目及标准:质量索赔项目包括下面直接损失A+附加损失B,由卖方承担:
(A) 直接损失:采购产品本身不合格及由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其他问题。
A=(不合格品单价数量+相关产品报废数量单价+运输、吊装费等)(1.05~1.20)
(B)附加损失:B=B1+B2+B3+B4+B5+B6+B7+B8+B9
B1:返工(包括挑选)费=不合格品数量单件返工工时45元/小时。
B4:判定、验证、处理费:指处理不合格采购产品质量争议而进行判定、验证、调查、取样、分析等发生的费用。
B5:质量信誉损失费:因卖方责任发生质量损失事故或因采购产品质量引起业主严重投诉并影响买方质量信誉,按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严重程度 (略) 以 5000-# 元/次的罚款或取消供货资格。
B6:处理质量事故差旅费:为处理因供应商责任发生在风场的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差旅费。
B7:用户索赔费:由于采购不合格品造成的机组质量及交付问题,导致业主及相关方索赔所发生的费用。
B8:交付延期损失费:因卖方原因导致采购产品交付延期,且造成买方生产秩序受影响时,按以下标准进行索赔:(说明:采购周期以双方确认交期为准,对少于采购周期的交付时间,不追究供应商延期责任)
(1)导致缺件/缺陷下线而被迫调整生产计划,按 500-3000 元/次索赔。
(2)导致买方发货延期,甚至业主投诉,按 1000-5000 元/次索赔,引发业主索赔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B9:其他损失和费用:其他一切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索赔标准未列明计算标准的索赔项,以实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为准计算。
6.5.1 对进货时检验判定为一般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品批,应 (略) 理,如买方生产急需,经买方确认后可作让步接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6.5.2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根据产品价值及不合格严重度,卖方承担(1-20)%产品采购款的损失赔偿,具体比例由买方质保部门确定。
6.5.3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卖方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中挑出的有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回卖方并由卖方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及不合格品金额)。
6.5.4 如让步的产品在风场发生质量问题,则卖方根据6.4条承担各项损失。
6.7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合同项下的货物的质量保质期满后30天之前提出的,索赔便是有效的,买方索赔提出3日内卖方无回复意见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所有索赔要求及索赔内容。
七、验收标准方法: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卖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资料。
每批次货物到货检验合格后三十(30)天内,#方开据该批次货物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开具的全额货物增值税发票后满九十(90)天,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的95%作为到货款。 | ||||
8.2.1 到货款:买方在批次合同货物运至项目现场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相应的到货价款。
(2)此批到货货物(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8.2.2 验收款:买方在批次货款通过验收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合同设备相应的验收款项。
8.2.3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买卖双方最终验收后并提供以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本节中由卖方银行签发的任何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若因卖方的责任而需要延长, 卖方有义务相应延展该保函的有效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8.2.4 为执行本合同买方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卖方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9.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金额,如因逾期交货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9.3如买方逾期付款,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向卖方支付欠款违约金。累计额不超过欠款部分金额的5%。
1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1.1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为规范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等项目中的业务往来,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责任(一) (略) 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双方利益,不得违反行业有关规定。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 劝阻无效时,应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纪检、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方的责任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采购,设备、工装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通过#方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和相关方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方的责任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方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分 (略) 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 (略) 理。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党纪党规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方有权针对#方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环保作业管控、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2.#方有权对#方在 (略) 内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3.#方有权制止#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方的重大违章行为,#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4.#方有权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5.#方应为#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条件的作业现场并进行安全及环保交底,为其开展工作进行协调。
6.#方应监督工序外包方接害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方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方对#方人员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
(1)要求#方人员开展安全及环保点检、班前安全喊话、危险预知训练、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活动。
(2)对#方使用的设备设施纳入#方管理,并要求#方按照#方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点检、记录等工作。
(3)对#方在安全及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作业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4)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5)#方对#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6)#方应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7)#方不得因#方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而免除或降低其法定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责任。
2.#方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指定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消防管理人员。
5.#方应结合承包业务的特点及#方的安全交底内容,组织危险源及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有效的安全和环境管控措施,并动态更新,确保有效。
6.#方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方应为其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项目内容标识牌。
8.#方 (略) 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大型吊运等危险作业时,应按#方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配备必要的检查、监测设备和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用品。
9.#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方的相关规定对其 (略) 域内自行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的管理要求。
10.#方应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造成的危害,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1.#方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对#方提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环保隐患整改等现场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12.#方应为其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必要时可根据双方约定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13.#方应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识别并管控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源、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15.#方应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等以及运输的要求。
16.#方应确保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方要求,做好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17.#方应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国三及以 (略) 移动机械,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国二及 (略) 移动机械禁止入厂。
#方应对项目内容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按照附表1、2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条款,并经#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时,#方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方通报,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2.因#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及时报告,做好事故 (略) 理工作。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协助配合事故调查。
4.因#方及#方作业人员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由#方承担责任。
1.#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及时整改,并向#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1)#方作业人员违反#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5)#方作业人员违反#方环保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
2.#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赔偿#方损失,并终止合同。
(2)#方单位及其人员存在安全、环保、消防、治安方面隐患或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
(3)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3.#方年度内发生1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2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2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3人及以上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年内不得使用。
4.#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火灾爆炸事故、违法犯罪案件等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方原因导致#方被 (略) 罚,#方应按罚款数额赔偿并赔偿#方所有损失。
6.#方单位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方有权在应付#方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管辖。
2.本协议作为##双方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 合同》(简称: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略) 拟对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略) 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为项目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数量详见明细表,报价均应为含税到厂价,并明确供货周期,其他详情参见标书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不 (略) 使用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公告在中车购供 (略) www.crrcgo.cc)、 (略) (www.crrcgc.cc/zcfd)发布。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公开竞标文件正文的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定义
1.1.3 “公开竞标文件”系指本文件,即采购人的要约邀请。
1.1.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公开竞标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1.1.5 “中标人”系指递交的投标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投标人。
1.2 项目概况
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标。
1.3 项目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公开竞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与否,均由投标人自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竞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竞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2. 公开竞标文件
2.1公开竞标文件的组成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公开竞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公开竞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公开竞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3 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公开竞标文件、答疑及其他材料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公开竞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1)所投产品说明(所有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3.2 投标报价:
(2)中标单价一旦确定,合同履约期间不再调整,不因供货数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变化,即使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和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本单价均不作调整。
(3)如果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内有缺报、漏报的单价或费用,应视为已经分摊在其他费用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在单价与总报价之间有偏差,将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4)投标单位报价应使用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但也可进行相应的扩展。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种报价方案,不允许提供多个报价。
3.2.3所有的材料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并达到采购人满意。
3.2.4投标人应确保所供应材料及投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不存在环保、安全缺陷问题。若因环保、安全问题所发生的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2.5本次采购要求报单价、合价、总价,规格型号和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3.2.6投标人按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制造的具体尺寸以施工图为准。
3.2.8报价时,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报价等必须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填写齐全,否则由评委会根据公开竞标文件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8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略) 理。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公开竞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递交投标文件。
5.4.1逾期或者未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的;
5.4.2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设置为不可更改的PDF文件的。
6.2 评标
(1)开标会议开始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3资格审查:
评标时,投标人即时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验,线上不能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虚假、无效的将否决其投标。
6.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公开竞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6.3.4.1 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3.4.8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4.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3.4.5投标人未按照公开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3.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6.3.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6.3.4.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3.4.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6.3.4.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6.3.4.1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3.4.15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6.3.4.16有关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中另行规定的其它规定。
7. 合同授予
7.1.2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
7.2 签订合同
7.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2.3 采购合同生效前,采购人与中标人的花费由各自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8.4 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2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9.1 履约合同后,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的排产要求,采购人可以依次更换中标人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该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同时2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此类采购活动。
一、 评标总则
本次评标办法为最低价评分法,即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开标后,投标人应按评审标准前附表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内容提供的相应证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依据评审标准前附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违反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按评委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本次公开竞标项目为整体打包,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共推荐1名候选人中标。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1)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和正本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采购人保留在评标过程中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报价的权力,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说明:以下合同为#方通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时#方有权就部分条款邀请#方进行协商调整。
购销合同
不含税总计(大写): (¥ )
含税总计(大写): (¥ )
税额总计(大写): (¥ )
二、执行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满足并达到质量技术要求。
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此合同的条件和最近的有效报价增加订单。订货数量可能微调,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因项目交货时间可能存在变动,每批次合同货物的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的载明时间为准。
四、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卖方办理发运,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卖方自选运输方式。
5.3 卖方的技术服务联络人及电话: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买方。
6.3 如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款的 5 %作为违约金。如因合同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质量索赔项目及标准:质量索赔项目包括下面直接损失A+附加损失B,由卖方承担:
(A) 直接损失:采购产品本身不合格及由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其他问题。
A=(不合格品单价数量+相关产品报废数量单价+运输、吊装费等)(1.05~1.20)
(B)附加损失:B=B1+B2+B3+B4+B5+B6+B7+B8+B9
B1:返工(包括挑选)费=不合格品数量单件返工工时45元/小时。
B4:判定、验证、处理费:指处理不合格采购产品质量争议而进行判定、验证、调查、取样、分析等发生的费用。
B5:质量信誉损失费:因卖方责任发生质量损失事故或因采购产品质量引起业主严重投诉并影响买方质量信誉,按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严重程度 (略) 以 5000-# 元/次的罚款或取消供货资格。
B6:处理质量事故差旅费:为处理因供应商责任发生在风场的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差旅费。
B7:用户索赔费:由于采购不合格品造成的机组质量及交付问题,导致业主及相关方索赔所发生的费用。
B8:交付延期损失费:因卖方原因导致采购产品交付延期,且造成买方生产秩序受影响时,按以下标准进行索赔:(说明:采购周期以双方确认交期为准,对少于采购周期的交付时间,不追究供应商延期责任)
(1)导致缺件/缺陷下线而被迫调整生产计划,按 500-3000 元/次索赔。
(2)导致买方发货延期,甚至业主投诉,按 1000-5000 元/次索赔,引发业主索赔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B9:其他损失和费用:其他一切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索赔标准未列明计算标准的索赔项,以实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为准计算。
6.5.1 对进货时检验判定为一般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品批,应 (略) 理,如买方生产急需,经买方确认后可作让步接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6.5.2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根据产品价值及不合格严重度,卖方承担(1-20)%产品采购款的损失赔偿,具体比例由买方质保部门确定。
6.5.3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卖方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中挑出的有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回卖方并由卖方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及不合格品金额)。
6.5.4 如让步的产品在风场发生质量问题,则卖方根据6.4条承担各项损失。
6.7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合同项下的货物的质量保质期满后30天之前提出的,索赔便是有效的,买方索赔提出3日内卖方无回复意见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所有索赔要求及索赔内容。
七、验收标准方法: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卖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资料。
每批次货物到货检验合格后三十(30)天内,#方开据该批次货物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开具的全额货物增值税发票后满九十(90)天,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的95%作为到货款。 | ||||
8.2.1 到货款:买方在批次合同货物运至项目现场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相应的到货价款。
(2)此批到货货物(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8.2.2 验收款:买方在批次货款通过验收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合同设备相应的验收款项。
8.2.3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买卖双方最终验收后并提供以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本节中由卖方银行签发的任何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若因卖方的责任而需要延长, 卖方有义务相应延展该保函的有效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8.2.4 为执行本合同买方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卖方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9.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金额,如因逾期交货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9.3如买方逾期付款,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向卖方支付欠款违约金。累计额不超过欠款部分金额的5%。
1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1.1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为规范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等项目中的业务往来,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责任(一) (略) 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双方利益,不得违反行业有关规定。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 劝阻无效时,应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纪检、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方的责任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采购,设备、工装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通过#方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和相关方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方的责任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方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分 (略) 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 (略) 理。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党纪党规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方有权针对#方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环保作业管控、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2.#方有权对#方在 (略) 内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3.#方有权制止#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方的重大违章行为,#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4.#方有权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5.#方应为#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条件的作业现场并进行安全及环保交底,为其开展工作进行协调。
6.#方应监督工序外包方接害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方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方对#方人员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
(1)要求#方人员开展安全及环保点检、班前安全喊话、危险预知训练、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活动。
(2)对#方使用的设备设施纳入#方管理,并要求#方按照#方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点检、记录等工作。
(3)对#方在安全及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作业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4)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5)#方对#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6)#方应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7)#方不得因#方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而免除或降低其法定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责任。
2.#方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指定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消防管理人员。
5.#方应结合承包业务的特点及#方的安全交底内容,组织危险源及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有效的安全和环境管控措施,并动态更新,确保有效。
6.#方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方应为其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项目内容标识牌。
8.#方 (略) 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大型吊运等危险作业时,应按#方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配备必要的检查、监测设备和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用品。
9.#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方的相关规定对其 (略) 域内自行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的管理要求。
10.#方应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造成的危害,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1.#方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对#方提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环保隐患整改等现场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12.#方应为其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必要时可根据双方约定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13.#方应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识别并管控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源、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15.#方应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等以及运输的要求。
16.#方应确保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方要求,做好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17.#方应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国三及以 (略) 移动机械,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国二及 (略) 移动机械禁止入厂。
#方应对项目内容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按照附表1、2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条款,并经#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时,#方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方通报,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2.因#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及时报告,做好事故 (略) 理工作。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协助配合事故调查。
4.因#方及#方作业人员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由#方承担责任。
1.#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及时整改,并向#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1)#方作业人员违反#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5)#方作业人员违反#方环保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
2.#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赔偿#方损失,并终止合同。
(2)#方单位及其人员存在安全、环保、消防、治安方面隐患或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
(3)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3.#方年度内发生1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2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2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3人及以上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年内不得使用。
4.#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火灾爆炸事故、违法犯罪案件等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方原因导致#方被 (略) 罚,#方应按罚款数额赔偿并赔偿#方所有损失。
6.#方单位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方有权在应付#方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管辖。
2.本协议作为##双方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 合同》(简称: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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