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项目新增支撑立柱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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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项目新增支撑立柱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略)

项目编号:PN-X-0100-#

日 期:2024年11月17日


(略)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公开竞标公告

(略) 拟对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略) 参加投标。

此项目只能在中车 (略) 上报名、投标。

一、投标人须知:

1.采购人: (略)

2.项目名称: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PN-X-0100-#

4.此项目只能在中车购2.0产 (略) 上报名、投标。

二、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及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为项目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数量详见明细表,报价均应为含税到厂价,并明确供货周期,其他详情参见标书文件。

招(议)标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送货地址

备注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1

尾部支撑立柱

80

济南基地

2.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0日前。

3.交货地点:济南基地。

4.其他详情参见标书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

3.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及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投标人不 (略) 使用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标书文件获取:

  1. 标书文件获取及投标流程:投标报名→标书费缴纳→标书文件发送→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权限开启→投标文件递交。
  2.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在中车 (略) (www.crrcgo.cc)上报名,报名时提供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购买标书地点:中车 (略) ,线上操作。
  4. 标书费(必须投标人账户电汇),注明是山东风电招()号项目的标书费,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人账户电汇),注明是山东风电招()号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统一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车购供 (略) www.crrcgo.cc)、 (略) (www.crrcgc.cc/zcfd)发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中车 (略) ,线上操作。

4.开标地点:中车 (略) ,线上操作。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马士昊 #(商务咨询)
  2.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槐村街73号

3.开户单位名称: (略) (电汇、不接受支票)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行 号:#

(略) 招标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略)

2.

采购项目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自筹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项目明细及要求

本次公开竞标采购内容为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报价均应为含税到货价,并明确服务期限,其他详情参见后续文件。

6.

交货地点

以#方通知为准

7.

交货期

2024年12月10日前。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

3.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及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业绩清单需包括用户单位、联系人、验收情况等,可接受采购人随机现场查看或函询。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投标人不 (略) 使用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偏离

不允许对本次的投标内容、交货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货物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公开竞标文件其它条款明确的不准偏离的内容进行负偏离。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偏离列入本公开竞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

12.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3.

标书文件获取方式

中车 (略) ,线上发标。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少在开 (略) 账户。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电汇、不接受支票)

15.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车 (略) ,线上操作。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8.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19.

开标地点

中车 (略) ,线上操作。

20.

评审原则

最低价法

21.

知识产权

构成本公开竞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2.

解释权

构成本公开竞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公开竞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公开竞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3.

备注

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公开竞标文件正文的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定义

1.1.1 “采购人”系指 (略) 。

1.1.2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约邀请的投标人。

1.1.3 “公开竞标文件”系指本文件,即采购人的要约邀请。

1.1.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公开竞标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1.1.5 “中标人”系指递交的投标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投标人。

1.2 项目概况

1.2.1 (略) 为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1.2.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采购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标。

1.3 项目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采购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

1.3.3 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数量及规格。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发生调整时,由采购人提出调整产品的相关参数,其单价套用相近规格型号的中标价;若规格型号相差较大,由中标人对产品进行报价,经采购人、审计等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后,中标人方可进行供货。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

1.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公开竞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与否,均由投标人自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竞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竞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公开竞标文件

2.1公开竞标文件的组成

本公开竞标文件包括:

(1)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技术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

2.2 公开竞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公开竞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收到公开竞标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要求采购人对公开竞标文件予以澄清。

2.3 公开竞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公开竞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公开竞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公开竞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3 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公开竞标文件、答疑及其他材料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公开竞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商务标文件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法人承诺书;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报价编制说明及报价;

(5)合理化建议及售后服务的措施、承诺。

3.1.2资格审查资料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 本次公开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技术标文件内容

(1)所投产品说明(所有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2)投标人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3)供货日期及计划;

(4)质量和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

(5)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6)对公开竞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不允许对本次的投标内容、交货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及公开竞标文件其它条款明确的不准偏离的内容进行负偏离。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偏离列入本公开竞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3.2 投标报价:

3.2.1报价说明:

(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报出符合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的综合单价、合价及总报价。综合单价为产品落地价,包括从材料生产加工到全部供货至现场指定位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及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含出厂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运输损耗费、保管费(入库前)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中标单价一旦确定,合同履约期间不再调整,不因供货数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变化,即使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和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本单价均不作调整。

(3)如果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内有缺报、漏报的单价或费用,应视为已经分摊在其他费用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在单价与总报价之间有偏差,将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4)投标单位报价应使用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但也可进行相应的扩展。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种报价方案,不允许提供多个报价。

3.2.2应分别标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性能、产地、厂家、材质、单价、数量、合价。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在投标书中注明生产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本项目所有报价应为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制造、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检验、运杂费、配合、检测验收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3.2.3所有的材料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并达到采购人满意。

3.2.4投标人应确保所供应材料及投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不存在环保、安全缺陷问题。若因环保、安全问题所发生的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2.5本次采购要求报单价、合价、总价,规格型号和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3.2.6投标人按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制造的具体尺寸以施工图为准。

3.2.7货币: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8报价时,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报价等必须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填写齐全,否则由评委会根据公开竞标文件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3.2.9 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8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略) 理。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公开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公开竞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可更改的 PDF 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然后重新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线上将无法操作递交投标文件。

5. 开标

5.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

5.2在监督的情况下开标。

5.3本项目开标后进行公开唱标。

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4.1逾期或者未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的;

5.4.2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设置为不可更改的PDF文件的。

6. 评标

6.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

6.2.1评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会议开始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6.2.2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车内部或在济注册的帮扶企业在满足价格原则的前提下,按照中车有关的规定执行,公司改制企业优先执行改制协议。

6.2.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6.2.4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3资格审查:

评标时,投标人即时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验,线上不能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虚假、无效的将否决其投标。

6.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6.3.2本次公开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公开竞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公开竞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公开竞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6.3.4出现如下情况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4.1 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3.4.8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4.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3.4.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6.3.4.5投标人未按照公开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3.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3.4.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一致的;

6.3.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6.3.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6.3.4.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3.4.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线上操作的;

6.3.4.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6.3.4.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6.3.4.1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3.4.15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6.3.4.16有关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中另行规定的其它规定。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公开竞标文件中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否决中标的,或者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中发现有废标情况而取消其中标资格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7.1.2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

7.2 签订合同

7.2.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根据公开竞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2.3 采购合同生效前,采购人与中标人的花费由各自承担。

8.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8.1 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2个的;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2个的;

8.3 所有投标均 (略) 理或被否决的;

8.4 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2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9. 特别声明

9.1 履约合同后,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的排产要求,采购人可以依次更换中标人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该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同时2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此类采购活动。

9.2 采购人保留拒绝所有投标者的权利。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 评标总则

本次评标办法为最低价评分法,即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 评审标准

(一)评审标准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有效

2.

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效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效

4.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

5.

项目授权或供应渠道的相关资料及证明

有效

6.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7.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按竞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8.

投标文件格式

按竞标文件格式制作

9.

投标文件内容

内容应齐全,关键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0.

串通投标情况审查

须不存在本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中评标程序的初步评审中规定的相关情况

11.

弄虚作假情况审查

须不存在本竞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标程序的初步评审中规定的相关情况

12.

投标人关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3.

报价唯一

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14.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15.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16.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17.

服务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18.

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19.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初步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标准前附表

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前附表

三、 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1、开标后,投标人应按评审标准前附表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内容提供的相应证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依据评审标准前附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违反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按评委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以下情况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统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统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以下情况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详细评审

1、本次公开竞标项目为整体打包,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共推荐1名候选人中标。

2、如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情况,采购人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出现串标,如出现串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无串标问题,由多家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参与多轮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若并列家数超过中标家数,采购人将自行确定中标方及中标份额,并无需做任何解释;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性磋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特殊 (略) 置程序

(1)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和正本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五)评标过程注意事项

采购人保留在评标过程中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报价的权力,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第四章:技术要求

一、采购明细:

招(议)标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送货地址

备注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1

尾部支撑立柱

80

济南基地


第五章:合同范本及协议

说明:以下合同为#方通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时#方有权就部分条款邀请#方进行协商调整。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略) (略)

买方:

卖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合同金额

不含税总计(大写): (¥ )

含税总计(大写): (¥ )

税额总计(大写): (¥ )

注:(1)价格涵盖了全部货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13%增值税、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更换等全部费用。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2)除上表外,供货范围还须执行买卖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如有)等所要求的供货范围。在本合同签订前卖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标准或实际使用需求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订购合同设备的选项部件,如因卖方的失误而导致买方漏订了选项部件,或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协议中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选项部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且不得向买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执行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满足并达到质量技术要求。

三、交货

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此合同的条件和最近的有效报价增加订单。订货数量可能微调,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因项目交货时间可能存在变动,每批次合同货物的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的载明时间为准。

3.3 联系方式:

买方:

卖方:

四、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卖方办理发运,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卖方自选运输方式。

五、技术服务和联络

5.1 卖方保证及时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的合同货物安装和使用所必需的专业、正确和有效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卖方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5.2 卖方接到买方要求技术服务的通知后,24小时内 (略) 理方案提交给买方确认,48小时内派代表到买方指定的地点(限中国境内)提供技术服务。如果卖方人员不满足买方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3 卖方的技术服务联络人及电话: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买方。

六、质量保证及索赔

6.1 为保证货物质量,卖方应在确认订单后十天内向买方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货物来源的文件,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选择的供货商能够满足货物的质量要求。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货物进行转包和分包。

6.2 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自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发现货物存在缺陷,卖方负责更换或修理,如因此导致货物停运或推迟安装,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且修理或更换后的货物应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因存放或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6.3 如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款的 5 %作为违约金。如因合同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质量索赔项目及标准:质量索赔项目包括下面直接损失A+附加损失B,由卖方承担:

(A) 直接损失:采购产品本身不合格及由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其他问题。

A=(不合格品单价数量+相关产品报废数量单价+运输、吊装费等)(1.05~1.20)

(B)附加损失:B=B1+B2+B3+B4+B5+B6+B7+B8+B9

B1:返工(包括挑选)费=不合格品数量单件返工工时45元/小时。

B2:辅助材料费=返工/返修所消耗的辅助材料数单价1.2。

B3:停工损失费=停工人数停工时间45元/小时/人。

B4:判定、验证、处理费:指处理不合格采购产品质量争议而进行判定、验证、调查、取样、分析等发生的费用。

B5:质量信誉损失费:因卖方责任发生质量损失事故或因采购产品质量引起业主严重投诉并影响买方质量信誉,按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严重程度 (略) 以 5000-# 元/次的罚款或取消供货资格。

B6:处理质量事故差旅费:为处理因供应商责任发生在风场的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差旅费。

B7:用户索赔费:由于采购不合格品造成的机组质量及交付问题,导致业主及相关方索赔所发生的费用。

B8:交付延期损失费:因卖方原因导致采购产品交付延期,且造成买方生产秩序受影响时,按以下标准进行索赔:(说明:采购周期以双方确认交期为准,对少于采购周期的交付时间,不追究供应商延期责任)

(1)导致缺件/缺陷下线而被迫调整生产计划,按 500-3000 元/次索赔。

(2)导致买方发货延期,甚至业主投诉,按 1000-5000 元/次索赔,引发业主索赔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B9:其他损失和费用:其他一切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索赔标准未列明计算标准的索赔项,以实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为准计算。

6.5 让步接收

6.5.1 对进货时检验判定为一般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品批,应 (略) 理,如买方生产急需,经买方确认后可作让步接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6.5.2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根据产品价值及不合格严重度,卖方承担(1-20)%产品采购款的损失赔偿,具体比例由买方质保部门确定。

6.5.3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卖方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中挑出的有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回卖方并由卖方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及不合格品金额)。

6.5.4 如让步的产品在风场发生质量问题,则卖方根据6.4条承担各项损失。

6.6 如果在生产、安装和组装中或是在质量保证期内超过总数5%的货物或部件出现同类缺陷,则此缺陷被视为系统缺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相同型号相同功能的所有货物或部件进行免费替换或买方采购第三方产品替代,并且替换后的货物应该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根据买方与其业主的合同约定,如买方业主认定卖方设备出现的缺陷为系统缺陷,那么该缺陷应按照本款约 (略) 理。

6.7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合同项下的货物的质量保质期满后30天之前提出的,索赔便是有效的,买方索赔提出3日内卖方无回复意见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所有索赔要求及索赔内容。

七、验收标准方法: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卖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资料。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货款支付:

序号

款项名称

款项比例

款项金额

备注

1

验收款

95%

每批次货物到货检验合格后三十(30)天内,#方开据该批次货物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开具的全额货物增值税发票后满九十(90)天,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的95%作为到货款。

2

质量保证金

5%

每批次货款金额的5%作为该批次货物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双方最终验收后十五(15)天内向#方支付质保金。

8.2 合同款支付条件

8.2.1 到货款:买方在批次合同货物运至项目现场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相应的到货价款。

(1)经买方验收入库的到货清单一份。

(2)此批到货货物(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8.2.2 验收款:买方在批次货款通过验收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合同设备相应的验收款项。

(1)买卖双方签署的批次货物的验收材料;

8.2.3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买卖双方最终验收后并提供以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1)买卖双方最终验收的相关资料。

本节中由卖方银行签发的任何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若因卖方的责任而需要延长, 卖方有义务相应延展该保函的有效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8.2.4 为执行本合同买方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卖方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8.2.5 卖方须为买方开具合法、正式和有效的发票。卖方承诺,如买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税务机关、独立审计机构等)在任何时候发现卖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买方或税务要求,卖方应立即重新为买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如买方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 (略) 罚,卖方还应全额赔偿买方 (略) 罚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滞纳金、罚款等)。如卖方因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略) 罚, (略) 罚不能作为卖方减轻或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责任的理由。

九、违约责任:

9.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金额,如因逾期交货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9.2卖方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应向买方退还已付款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被业主索赔、另行寻找其他供货商等增加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卖方逾期超过30天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视为卖方不能交货。

9.3如买方逾期付款,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向卖方支付欠款违约金。累计额不超过欠款部分金额的5%。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买方住 (略) 起诉

(2)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 仲裁期间,除申请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1.1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如买方未向卖方发出订单,则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生效后,如已履行完部分批次的供货后,买方在12个月内未再次向卖方发出剩余批次的订单,则未履行部分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已履行部分,仍按合同条款执行。就本条约定之前述事项,届时双方另有书面补充协议约定情况的除外。

十二、其他约定:

12.1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12.2 所列价格为含税含运费到厂价格。

12.3 由于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附件:

序号

技术协议名称

文件编号


以下无正文

合同双方联系信息:


附件

廉洁互保协议

为规范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等项目中的业务往来,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责任

(一) (略) 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双方利益,不得违反行业有关规定。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 劝阻无效时,应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纪检、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方的责任

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采购,设备、工装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在#方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通过#方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和相关方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方的责任

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方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分 (略) 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 (略) 理。

(二)#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方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分 (略) 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 (略) 理。根据涉案情况,#方可以对#方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列入黑名单、取消全部或部分产品资质、取消新项目或产品参与资格、取消供应商资质。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党纪党规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方代表单位(盖章): #方代表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C11C

(略)

安全环保协议书(A工序外包类)

#方(发包方): ;

#方(承包方): ;

鉴于#方承担#方 工序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治安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规避双方安全风险,经双方在平等、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之共同遵守执行。

一、#方权利义务

1.#方有权针对#方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环保作业管控、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2.#方有权对#方在 (略) 内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3.#方有权制止#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方的重大违章行为,#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4.#方有权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5.#方应为#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条件的作业现场并进行安全及环保交底,为其开展工作进行协调。

6.#方应监督工序外包方接害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方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方对#方人员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

(1)要求#方人员开展安全及环保点检、班前安全喊话、危险预知训练、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活动。

(2)对#方使用的设备设施纳入#方管理,并要求#方按照#方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点检、记录等工作。

(3)对#方在安全及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作业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4)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5)#方对#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6)#方应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7)#方不得因#方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而免除或降低其法定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责任。

二、#方权利义务

1.#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遵守#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接受#方的管理;对本单位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方应主动配合门卫开展信息登记、物品查验等工作。

2.#方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指定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消防管理人员。

3.#方应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具备必要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环境管理知识和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操作技能。

4.#方应向其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防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按照法规及#方要求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备查。

5.#方应结合承包业务的特点及#方的安全交底内容,组织危险源及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有效的安全和环境管控措施,并动态更新,确保有效。

6.#方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方应为其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项目内容标识牌。

8.#方 (略) 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大型吊运等危险作业时,应按#方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配备必要的检查、监测设备和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用品。

9.#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方的相关规定对其 (略) 域内自行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的管理要求。

10.#方应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造成的危害,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1.#方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对#方提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环保隐患整改等现场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12.#方应为其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必要时可根据双方约定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13.#方应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识别并管控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源、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14.#方应根据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类型,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如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负责管理、维护、使用和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限值,确保污染物依 (略) 理处置,接受#方监督,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环保违法违规事件。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方规定(或合同要求)依法合规收集、 (略) 置,及时记录,全程接受#方监督。如需进行监测,应向#方提供#方指定的第三方监测报告。

15.#方应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等以及运输的要求。

16.#方应确保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方要求,做好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17.#方应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国三及以 (略) 移动机械,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国二及 (略) 移动机械禁止入厂。

18.#方如涉及喷漆工序,采用的油漆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标准要求,喷涂技术应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低压(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

三、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方应对项目内容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按照附表1、2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条款,并经#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四、事故应急救援 (略) 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时,#方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方通报,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2.因#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及时报告,做好事故 (略) 理工作。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协助配合事故调查。

4.因#方及#方作业人员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由#方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及时整改,并向#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1)#方作业人员违反#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2)#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即上岗作业的;

(3)#方接害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5)#方作业人员违反#方环保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

(6)#方作业人员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

(…)

2.#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赔偿#方损失,并终止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篡改作业人员材料,骗取#方的;

(2)#方单位及其人员存在安全、环保、消防、治安方面隐患或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

(3)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5)其他因#方原因造成#方损失的违约行为。

3.#方年度内发生1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2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2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3人及以上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年内不得使用。

4.#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火灾爆炸事故、违法犯罪案件等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方原因导致#方被 (略) 罚,#方应按罚款数额赔偿并赔偿#方所有损失。

5.#方作业人员因工伤、侵权等与#方发生争议的,#方应当负责解决,如#方未妥善解决导致#方被裁决或者被判决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方有权就赔偿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声誉损失等各项赔偿和费用向#方进行追偿。

6.#方单位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方有权在应付#方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管辖。

七、其他事项

1.#方相关人员信息如下:

# 方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

#方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方作业的人数: 特种作业人数: 。

2.本协议作为##双方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 合同》(简称: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3 份,#方执 2份,#方执 1 份。

#方(合同章): #方(合同章):

#方代表:(签章) #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C12C ¨C14C












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略)

项目编号:PN-X-0100-#

日 期:2024年11月17日


(略)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公开竞标公告

(略) 拟对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略) 参加投标。

此项目只能在中车 (略) 上报名、投标。

一、投标人须知:

1.采购人: (略)

2.项目名称: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PN-X-0100-#

4.此项目只能在中车购2.0产 (略) 上报名、投标。

二、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及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为项目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数量详见明细表,报价均应为含税到厂价,并明确供货周期,其他详情参见标书文件。

招(议)标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送货地址

备注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1

尾部支撑立柱

80

济南基地

2.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0日前。

3.交货地点:济南基地。

4.其他详情参见标书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

3.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及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投标人不 (略) 使用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标书文件获取:

  1. 标书文件获取及投标流程:投标报名→标书费缴纳→标书文件发送→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权限开启→投标文件递交。
  2.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在中车 (略) (www.crrcgo.cc)上报名,报名时提供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购买标书地点:中车 (略) ,线上操作。
  4. 标书费(必须投标人账户电汇),注明是山东风电招()号项目的标书费,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人账户电汇),注明是山东风电招()号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统一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车购供 (略) www.crrcgo.cc)、 (略) (www.crrcgc.cc/zcfd)发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中车 (略) ,线上操作。

4.开标地点:中车 (略) ,线上操作。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马士昊 #(商务咨询)
  2.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槐村街73号

3.开户单位名称: (略) (电汇、不接受支票)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行 号:#

(略) 招标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略)

2.

采购项目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自筹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项目明细及要求

本次公开竞标采购内容为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报价均应为含税到货价,并明确服务期限,其他详情参见后续文件。

6.

交货地点

以#方通知为准

7.

交货期

2024年12月10日前。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

3.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及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业绩清单需包括用户单位、联系人、验收情况等,可接受采购人随机现场查看或函询。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投标人不 (略) 使用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偏离

不允许对本次的投标内容、交货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货物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公开竞标文件其它条款明确的不准偏离的内容进行负偏离。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偏离列入本公开竞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

12.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3.

标书文件获取方式

中车 (略) ,线上发标。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少在开 (略) 账户。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电汇、不接受支票)

15.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车 (略) ,线上操作。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8.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19.

开标地点

中车 (略) ,线上操作。

20.

评审原则

最低价法

21.

知识产权

构成本公开竞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2.

解释权

构成本公开竞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公开竞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公开竞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3.

备注

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公开竞标文件正文的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定义

1.1.1 “采购人”系指 (略) 。

1.1.2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约邀请的投标人。

1.1.3 “公开竞标文件”系指本文件,即采购人的要约邀请。

1.1.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公开竞标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1.1.5 “中标人”系指递交的投标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投标人。

1.2 项目概况

1.2.1 (略) 为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1.2.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采购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标。

1.3 项目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采购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

1.3.3 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数量及规格。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发生调整时,由采购人提出调整产品的相关参数,其单价套用相近规格型号的中标价;若规格型号相差较大,由中标人对产品进行报价,经采购人、审计等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后,中标人方可进行供货。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

1.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公开竞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与否,均由投标人自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竞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竞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公开竞标文件

2.1公开竞标文件的组成

本公开竞标文件包括:

(1)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技术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

2.2 公开竞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公开竞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收到公开竞标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要求采购人对公开竞标文件予以澄清。

2.3 公开竞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公开竞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公开竞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公开竞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3 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公开竞标文件、答疑及其他材料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公开竞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商务标文件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法人承诺书;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报价编制说明及报价;

(5)合理化建议及售后服务的措施、承诺。

3.1.2资格审查资料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 本次公开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技术标文件内容

(1)所投产品说明(所有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2)投标人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3)供货日期及计划;

(4)质量和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

(5)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6)对公开竞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不允许对本次的投标内容、交货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及公开竞标文件其它条款明确的不准偏离的内容进行负偏离。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偏离列入本公开竞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3.2 投标报价:

3.2.1报价说明:

(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报出符合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的综合单价、合价及总报价。综合单价为产品落地价,包括从材料生产加工到全部供货至现场指定位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及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含出厂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运输损耗费、保管费(入库前)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中标单价一旦确定,合同履约期间不再调整,不因供货数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变化,即使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和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本单价均不作调整。

(3)如果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内有缺报、漏报的单价或费用,应视为已经分摊在其他费用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在单价与总报价之间有偏差,将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4)投标单位报价应使用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但也可进行相应的扩展。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种报价方案,不允许提供多个报价。

3.2.2应分别标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性能、产地、厂家、材质、单价、数量、合价。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在投标书中注明生产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本项目所有报价应为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制造、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检验、运杂费、配合、检测验收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3.2.3所有的材料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并达到采购人满意。

3.2.4投标人应确保所供应材料及投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不存在环保、安全缺陷问题。若因环保、安全问题所发生的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2.5本次采购要求报单价、合价、总价,规格型号和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3.2.6投标人按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制造的具体尺寸以施工图为准。

3.2.7货币: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8报价时,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报价等必须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填写齐全,否则由评委会根据公开竞标文件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3.2.9 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8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略) 理。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公开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公开竞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可更改的 PDF 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然后重新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线上将无法操作递交投标文件。

5. 开标

5.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

5.2在监督的情况下开标。

5.3本项目开标后进行公开唱标。

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4.1逾期或者未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的;

5.4.2未按公开竞标文件要求设置为不可更改的PDF文件的。

6. 评标

6.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

6.2.1评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会议开始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6.2.2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车内部或在济注册的帮扶企业在满足价格原则的前提下,按照中车有关的规定执行,公司改制企业优先执行改制协议。

6.2.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6.2.4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3资格审查:

评标时,投标人即时线上(中车 (略) www.crrcgo.cc)操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验,线上不能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虚假、无效的将否决其投标。

6.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6.3.2本次公开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公开竞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公开竞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公开竞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6.3.4出现如下情况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4.1 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3.4.8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4.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公开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3.4.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6.3.4.5投标人未按照公开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3.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3.4.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一致的;

6.3.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6.3.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6.3.4.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3.4.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线上操作的;

6.3.4.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6.3.4.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6.3.4.1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3.4.15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6.3.4.16有关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中另行规定的其它规定。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公开竞标文件中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否决中标的,或者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中发现有废标情况而取消其中标资格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7.1.2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

7.2 签订合同

7.2.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根据公开竞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2.3 采购合同生效前,采购人与中标人的花费由各自承担。

8.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8.1 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2个的;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2个的;

8.3 所有投标均 (略) 理或被否决的;

8.4 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2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9. 特别声明

9.1 履约合同后,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的排产要求,采购人可以依次更换中标人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该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同时2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此类采购活动。

9.2 采购人保留拒绝所有投标者的权利。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 评标总则

本次评标办法为最低价评分法,即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 评审标准

(一)评审标准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有效

2.

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效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效

4.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

5.

项目授权或供应渠道的相关资料及证明

有效

6.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7.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按竞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8.

投标文件格式

按竞标文件格式制作

9.

投标文件内容

内容应齐全,关键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0.

串通投标情况审查

须不存在本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中评标程序的初步评审中规定的相关情况

11.

弄虚作假情况审查

须不存在本竞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标程序的初步评审中规定的相关情况

12.

投标人关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3.

报价唯一

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14.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15.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16.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17.

服务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18.

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19.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初步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标准前附表

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前附表

三、 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1、开标后,投标人应按评审标准前附表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内容提供的相应证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依据评审标准前附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违反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按评委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以下情况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统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统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以下情况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详细评审

1、本次公开竞标项目为整体打包,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共推荐1名候选人中标。

2、如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情况,采购人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出现串标,如出现串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无串标问题,由多家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参与多轮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若并列家数超过中标家数,采购人将自行确定中标方及中标份额,并无需做任何解释;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性磋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特殊 (略) 置程序

(1)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和正本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五)评标过程注意事项

采购人保留在评标过程中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报价的权力,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第四章:技术要求

一、采购明细:

招(议)标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送货地址

备注

井陉项目新增工艺装备采购项目

1

尾部支撑立柱

80

济南基地


第五章:合同范本及协议

说明:以下合同为#方通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时#方有权就部分条款邀请#方进行协商调整。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略) (略)

买方:

卖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合同金额

不含税总计(大写): (¥ )

含税总计(大写): (¥ )

税额总计(大写): (¥ )

注:(1)价格涵盖了全部货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13%增值税、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更换等全部费用。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2)除上表外,供货范围还须执行买卖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如有)等所要求的供货范围。在本合同签订前卖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标准或实际使用需求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订购合同设备的选项部件,如因卖方的失误而导致买方漏订了选项部件,或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协议中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选项部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且不得向买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执行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满足并达到质量技术要求。

三、交货

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此合同的条件和最近的有效报价增加订单。订货数量可能微调,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因项目交货时间可能存在变动,每批次合同货物的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的载明时间为准。

3.3 联系方式:

买方:

卖方:

四、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卖方办理发运,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卖方自选运输方式。

五、技术服务和联络

5.1 卖方保证及时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的合同货物安装和使用所必需的专业、正确和有效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卖方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5.2 卖方接到买方要求技术服务的通知后,24小时内 (略) 理方案提交给买方确认,48小时内派代表到买方指定的地点(限中国境内)提供技术服务。如果卖方人员不满足买方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3 卖方的技术服务联络人及电话: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买方。

六、质量保证及索赔

6.1 为保证货物质量,卖方应在确认订单后十天内向买方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货物来源的文件,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选择的供货商能够满足货物的质量要求。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货物进行转包和分包。

6.2 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自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发现货物存在缺陷,卖方负责更换或修理,如因此导致货物停运或推迟安装,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且修理或更换后的货物应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因存放或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6.3 如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款的 5 %作为违约金。如因合同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质量索赔项目及标准:质量索赔项目包括下面直接损失A+附加损失B,由卖方承担:

(A) 直接损失:采购产品本身不合格及由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其他问题。

A=(不合格品单价数量+相关产品报废数量单价+运输、吊装费等)(1.05~1.20)

(B)附加损失:B=B1+B2+B3+B4+B5+B6+B7+B8+B9

B1:返工(包括挑选)费=不合格品数量单件返工工时45元/小时。

B2:辅助材料费=返工/返修所消耗的辅助材料数单价1.2。

B3:停工损失费=停工人数停工时间45元/小时/人。

B4:判定、验证、处理费:指处理不合格采购产品质量争议而进行判定、验证、调查、取样、分析等发生的费用。

B5:质量信誉损失费:因卖方责任发生质量损失事故或因采购产品质量引起业主严重投诉并影响买方质量信誉,按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严重程度 (略) 以 5000-# 元/次的罚款或取消供货资格。

B6:处理质量事故差旅费:为处理因供应商责任发生在风场的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差旅费。

B7:用户索赔费:由于采购不合格品造成的机组质量及交付问题,导致业主及相关方索赔所发生的费用。

B8:交付延期损失费:因卖方原因导致采购产品交付延期,且造成买方生产秩序受影响时,按以下标准进行索赔:(说明:采购周期以双方确认交期为准,对少于采购周期的交付时间,不追究供应商延期责任)

(1)导致缺件/缺陷下线而被迫调整生产计划,按 500-3000 元/次索赔。

(2)导致买方发货延期,甚至业主投诉,按 1000-5000 元/次索赔,引发业主索赔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B9:其他损失和费用:其他一切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索赔标准未列明计算标准的索赔项,以实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为准计算。

6.5 让步接收

6.5.1 对进货时检验判定为一般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品批,应 (略) 理,如买方生产急需,经买方确认后可作让步接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6.5.2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根据产品价值及不合格严重度,卖方承担(1-20)%产品采购款的损失赔偿,具体比例由买方质保部门确定。

6.5.3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卖方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中挑出的有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回卖方并由卖方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及不合格品金额)。

6.5.4 如让步的产品在风场发生质量问题,则卖方根据6.4条承担各项损失。

6.6 如果在生产、安装和组装中或是在质量保证期内超过总数5%的货物或部件出现同类缺陷,则此缺陷被视为系统缺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相同型号相同功能的所有货物或部件进行免费替换或买方采购第三方产品替代,并且替换后的货物应该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根据买方与其业主的合同约定,如买方业主认定卖方设备出现的缺陷为系统缺陷,那么该缺陷应按照本款约 (略) 理。

6.7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合同项下的货物的质量保质期满后30天之前提出的,索赔便是有效的,买方索赔提出3日内卖方无回复意见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所有索赔要求及索赔内容。

七、验收标准方法: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卖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资料。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货款支付:

序号

款项名称

款项比例

款项金额

备注

1

验收款

95%

每批次货物到货检验合格后三十(30)天内,#方开据该批次货物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开具的全额货物增值税发票后满九十(90)天,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的95%作为到货款。

2

质量保证金

5%

每批次货款金额的5%作为该批次货物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双方最终验收后十五(15)天内向#方支付质保金。

8.2 合同款支付条件

8.2.1 到货款:买方在批次合同货物运至项目现场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相应的到货价款。

(1)经买方验收入库的到货清单一份。

(2)此批到货货物(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8.2.2 验收款:买方在批次货款通过验收并收到卖方提供如下单据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合同设备相应的验收款项。

(1)买卖双方签署的批次货物的验收材料;

8.2.3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买卖双方最终验收后并提供以下单据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1)买卖双方最终验收的相关资料。

本节中由卖方银行签发的任何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若因卖方的责任而需要延长, 卖方有义务相应延展该保函的有效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8.2.4 为执行本合同买方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卖方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8.2.5 卖方须为买方开具合法、正式和有效的发票。卖方承诺,如买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税务机关、独立审计机构等)在任何时候发现卖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买方或税务要求,卖方应立即重新为买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如买方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 (略) 罚,卖方还应全额赔偿买方 (略) 罚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滞纳金、罚款等)。如卖方因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略) 罚, (略) 罚不能作为卖方减轻或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责任的理由。

九、违约责任:

9.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金额,如因逾期交货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9.2卖方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应向买方退还已付款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被业主索赔、另行寻找其他供货商等增加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卖方逾期超过30天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视为卖方不能交货。

9.3如买方逾期付款,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向卖方支付欠款违约金。累计额不超过欠款部分金额的5%。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买方住 (略) 起诉

(2)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 仲裁期间,除申请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1.1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如买方未向卖方发出订单,则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生效后,如已履行完部分批次的供货后,买方在12个月内未再次向卖方发出剩余批次的订单,则未履行部分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已履行部分,仍按合同条款执行。就本条约定之前述事项,届时双方另有书面补充协议约定情况的除外。

十二、其他约定:

12.1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12.2 所列价格为含税含运费到厂价格。

12.3 由于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附件:

序号

技术协议名称

文件编号


以下无正文

合同双方联系信息:


附件

廉洁互保协议

为规范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等项目中的业务往来,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责任

(一) (略) 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双方利益,不得违反行业有关规定。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 劝阻无效时,应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纪检、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方的责任

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采购,设备、工装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在#方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通过#方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和相关方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方的责任

应与#方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配件、设备、工装及委托招标、服务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方、#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方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分 (略) 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 (略) 理。

(二)#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方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分 (略) 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 (略) 理。根据涉案情况,#方可以对#方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列入黑名单、取消全部或部分产品资质、取消新项目或产品参与资格、取消供应商资质。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党纪党规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方代表单位(盖章): #方代表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C11C

(略)

安全环保协议书(A工序外包类)

#方(发包方): ;

#方(承包方): ;

鉴于#方承担#方 工序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治安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规避双方安全风险,经双方在平等、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之共同遵守执行。

一、#方权利义务

1.#方有权针对#方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环保作业管控、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2.#方有权对#方在 (略) 内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3.#方有权制止#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方的重大违章行为,#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4.#方有权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5.#方应为#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条件的作业现场并进行安全及环保交底,为其开展工作进行协调。

6.#方应监督工序外包方接害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方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方对#方人员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

(1)要求#方人员开展安全及环保点检、班前安全喊话、危险预知训练、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活动。

(2)对#方使用的设备设施纳入#方管理,并要求#方按照#方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点检、记录等工作。

(3)对#方在安全及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作业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略) 置。

(4)对#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方用工变化及岗前培训情况。

(5)#方对#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6)#方应进入#方生产作业场所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责令#方立即整改、排除。

(7)#方不得因#方实施一体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而免除或降低其法定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责任。

二、#方权利义务

1.#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遵守#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接受#方的管理;对本单位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方应主动配合门卫开展信息登记、物品查验等工作。

2.#方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指定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消防管理人员。

3.#方应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具备必要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环境管理知识和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操作技能。

4.#方应向其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防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按照法规及#方要求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备查。

5.#方应结合承包业务的特点及#方的安全交底内容,组织危险源及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有效的安全和环境管控措施,并动态更新,确保有效。

6.#方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方应为其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项目内容标识牌。

8.#方 (略) 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大型吊运等危险作业时,应按#方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配备必要的检查、监测设备和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用品。

9.#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方的相关规定对其 (略) 域内自行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的管理要求。

10.#方应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造成的危害,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1.#方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对#方提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环保隐患整改等现场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12.#方应为其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必要时可根据双方约定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13.#方应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识别并管控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源、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14.#方应根据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类型,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如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负责管理、维护、使用和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限值,确保污染物依 (略) 理处置,接受#方监督,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环保违法违规事件。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方规定(或合同要求)依法合规收集、 (略) 置,及时记录,全程接受#方监督。如需进行监测,应向#方提供#方指定的第三方监测报告。

15.#方应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等以及运输的要求。

16.#方应确保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方要求,做好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17.#方应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国三及以 (略) 移动机械,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国二及 (略) 移动机械禁止入厂。

18.#方如涉及喷漆工序,采用的油漆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标准要求,喷涂技术应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低压(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

三、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方应对项目内容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按照附表1、2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条款,并经#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四、事故应急救援 (略) 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时,#方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方通报,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2.因#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及时报告,做好事故 (略) 理工作。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后,#方应协助配合事故调查。

4.因#方及#方作业人员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由#方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及时整改,并向#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1)#方作业人员违反#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2)#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即上岗作业的;

(3)#方接害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5)#方作业人员违反#方环保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

(6)#方作业人员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

(…)

2.#方发现#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方支付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赔偿#方损失,并终止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篡改作业人员材料,骗取#方的;

(2)#方单位及其人员存在安全、环保、消防、治安方面隐患或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

(3)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5)其他因#方原因造成#方损失的违约行为。

3.#方年度内发生1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2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2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3人及以上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年内不得使用。

4.#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火灾爆炸事故、违法犯罪案件等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方原因导致#方被 (略) 罚,#方应按罚款数额赔偿并赔偿#方所有损失。

5.#方作业人员因工伤、侵权等与#方发生争议的,#方应当负责解决,如#方未妥善解决导致#方被裁决或者被判决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方有权就赔偿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声誉损失等各项赔偿和费用向#方进行追偿。

6.#方单位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方有权在应付#方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管辖。

七、其他事项

1.#方相关人员信息如下:

# 方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

#方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方作业的人数: 特种作业人数: 。

2.本协议作为##双方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 合同》(简称: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3 份,#方执 2份,#方执 1 份。

#方(合同章): #方(合同章):

#方代表:(签章) #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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