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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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GY-2024-074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其中:

1标段:14.(略)元;2标段:14.(略)元;3标段:14.(略)元;

4标段:14.(略)元;5标段:14.(略)元;6标段:14.(略)元;

7标段:14.(略)元

采购需求:

1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廉州镇、南孟镇;

2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增村镇、兴安镇;

3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常安镇、南董镇;

4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南营镇、九门回族乡;

5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张家庄镇;

6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贾市庄镇、西关镇;

7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梅花镇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如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内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排名第一的其他标段的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投资 (略) 上已备案或具有(略)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扫描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略)》、《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 (略) 公开, (略) 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略)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略))。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 (略) (略) ,按照《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关注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6.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 (略) 公共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080号

联系方式:刘红潇 031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广跃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廉东北大街16号301室

联系方式:张嫚 031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嫚

电话:031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GY-2024-074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其中:

1标段:14.(略)元;2标段:14.(略)元;3标段:14.(略)元;

4标段:14.(略)元;5标段:14.(略)元;6标段:14.(略)元;

7标段:14.(略)元

采购需求:

1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廉州镇、南孟镇;

2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增村镇、兴安镇;

3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常安镇、南董镇;

4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南营镇、九门回族乡;

5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张家庄镇;

6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贾市庄镇、西关镇;

7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梅花镇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如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内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排名第一的其他标段的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投资 (略) 上已备案或具有(略)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扫描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略)》、《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 (略) 公开, (略) 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略)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略))。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 (略) (略) ,按照《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关注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6.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 (略) 公共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080号

联系方式:刘红潇 031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广跃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廉东北大街16号301室

联系方式:张嫚 031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嫚

电话:03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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